鏡子碎了
怎麼粘都會有裂痕
一些人來過了
怎麼忘 也還會有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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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問我:“我和她分手都快一年了, 但我還是沒法忘記她, 你有沒有什麼方法, 讓我快速忘記她呢?”
我說:“什麼仇什麼怨呀?曾經不是愛得要生要死嗎?現在怎麼了, 這麼著急想忘記……”
其實, 我更想說, 真愛過的人, 哪有那麼容易說忘就能忘記呢?如果可以瞬間忘記, 唯一的原因大概就是不曾深愛過吧!那些讓你難忘的人, 必定是在你的生命裡留下了很多回憶, 並且這些回憶都是你曾經最珍惜的部分。 人與人之間, 相識一場、相愛一場, 沒那麼容易說忘就忘,
2
如果要我自己回答這個問題, 我真的會說:我不捨得、也不忍心。
人有時挺絕情的, 我不想做那個絕情的人。 有時, 愛情雖然結束了, 曾經熟悉的人也走遠了, 但是發生過的事情, 永遠都不會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一些人, 我們確實是遇見了, 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幸福甜蜜的回憶。 沒有這樣的一個人, 人生裡的許多種滋味, 我也許一輩子都不會嘗到。
我們也知道, 生命裡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沒有人能夠替代誰。 那些生命裡最特別的存在, 也是一生之中最不願意忘記的人。 他可能不是最好的, 也不是陪自己走到最後的人, 但是他帶來的故事是與眾不同的。
不管一個人最後帶給你的是多大的傷害, 其實也不應該心中充滿著憎恨, 你要明白, 傷害有多深, 曾經的愛就有多深。 傷害越大, 證明你愛這個人越深。 有些感情結束了, 最錯誤的方法就是憎恨, 因為你越深, 曾經的愛就變得越廉價, 曾經付出的真心也一文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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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 我們都知道, 兩人若無相欠, 是不會遇見的!遇見, 就是一件冥冥之中早有安排的事情。 所以, 當你覺得某個人難以忘記的時候, 不要著急著想辦法忘記他, 或者努力找什麼新歡。 你的潛意識不想忘記一個人, 不管你用什麼方法, 你都無法忘記, 反而是越勉強, 記得越深。
你要嘗試著接受一個事實, 有些人遇見了, 不管結局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