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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家產都分給兒子,養老時要求兒女一樣盡孝,女兒:對我不公平

孝敬父母是子女的責任,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 不論父母是百萬富翁, 或者是一個窮光蛋, 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生兒養女防備老, 父母年老了就指望子女贍養呢, 子女哪能會找各種理由和藉口拒絕贍養?贍養父母, 這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也應當作為子女的自覺行動。

父母生前將財產給兒子或者給他人, 這都是父母的權利, 他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處分權。 父母將財產給哪一個人?更有可能父母有他們自己的考慮, 即使有偏心兒子的一方, 這也是父母的意願。 作為兒女應當尊重父母的意願,

尊重父母的選擇, 體諒父母的苦心, 不要與父母斤斤計較, 避免傷了親情和感情。

隨著時代的進步, 當地人的思想也在發生著細微的變化。 父母越來越重視女兒的教育, 有的家庭中, 父母甚至把女兒寵上天, 對待兒子倒是很隨意。 李叔和李嬸就是一對典型的夫妻, 他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他們養育孩子的宗旨就是, 嬌慣著女兒, 放養兒子。 女兒因為從小被嬌慣, 性子潑辣, 只想佔便宜, 不想吃虧。 兒女都長大了, 兒子結婚娶了媳婦, 女兒也嫁人了。 之後, 老兩口按照當地的風俗, 除了給女兒準備了一部分嫁妝之外, 家裡的一切財產, 包括老房子都歸兒子, 並立了遺囑。

近兩年來, 老兩口身體不行了, 李叔身體行動不便, 李嬸身體虛弱,

幹不了重活。 老兩口就商量著, 希望讓兒女養老, 因為兒子兒媳婦生活壓力比較大, 女兒家庭條件比較好, 所以兩個人提出希望女兒也能像哥哥一樣給他們養老, 輪流照顧他們。

這個想法一提出, 女兒就直接拒絕了:財產都給了你兒子了, 養老找你兒子去,

我養不著!女兒一番話, 老兩口傷透了心, 且不說沒有多少財產, 就一套房子, 就是居住在大城市房子值錢, 給了兒子, 女兒也不能把養育之恩一筆勾銷吧。

其實在老家, 女兒參與到給父母養老上的家庭太多了, 雖然當地父母過日子是給兒子過,

孫子是自己人, 外孫就是親戚, 但是女兒們一般都比較心疼父母, 還是主動要承擔養老的責任。 李嬸李叔家的案例是個例, 這個女兒從小被他們慣養長大, 她的行事作風一項是, 我只能佔便宜不會吃虧。 對待親生父母如此, 對待別人更是如此, 她不給父母養老, 跟公婆關係也很緊張。

在家庭和諧、子女相親相愛的前提下, 父母身體不好, 照顧父母一定是大家的事情, 而不會有人把這件事擺到桌面上說, 你應該來照顧父母。 一旦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 那關係一定不樂觀。 說到底, 不是觀念的問題, 還是家庭教育出現問題。

有網友說:錢財都是身外之物。 父母的財產, 他想給誰就給誰。 作為女兒, 也應當想開一點, 通過自己的努力掙取財富, 靠父母生活是一種恥辱。 並且也不可能依靠父母一輩子, 靠惦記著娘家人的財產是發不了財的。

所以說,不要計較父母財產,保持心態平衡,該盡子女的義務,還是要盡子女的義務的。

父母的家產可以不要,這都沒有什麼。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失去親情可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望有生之年善待父母!

所以說,不要計較父母財產,保持心態平衡,該盡子女的義務,還是要盡子女的義務的。

父母的家產可以不要,這都沒有什麼。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失去親情可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望有生之年善待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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