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子女的責任,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 不論父母是百萬富翁, 或者是一個窮光蛋, 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生兒養女防備老, 父母年老了就指望子女贍養呢, 子女哪能會找各種理由和藉口拒絕贍養?贍養父母, 這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也應當作為子女的自覺行動。
父母生前將財產給兒子或者給他人, 這都是父母的權利, 他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處分權。 父母將財產給哪一個人?更有可能父母有他們自己的考慮, 即使有偏心兒子的一方, 這也是父母的意願。 作為兒女應當尊重父母的意願,
隨著時代的進步, 當地人的思想也在發生著細微的變化。 父母越來越重視女兒的教育, 有的家庭中, 父母甚至把女兒寵上天, 對待兒子倒是很隨意。 李叔和李嬸就是一對典型的夫妻, 他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他們養育孩子的宗旨就是, 嬌慣著女兒, 放養兒子。 女兒因為從小被嬌慣, 性子潑辣, 只想佔便宜, 不想吃虧。 兒女都長大了, 兒子結婚娶了媳婦, 女兒也嫁人了。 之後, 老兩口按照當地的風俗, 除了給女兒準備了一部分嫁妝之外, 家裡的一切財產, 包括老房子都歸兒子, 並立了遺囑。
近兩年來, 老兩口身體不行了, 李叔身體行動不便, 李嬸身體虛弱,
這個想法一提出, 女兒就直接拒絕了:財產都給了你兒子了, 養老找你兒子去,
其實在老家, 女兒參與到給父母養老上的家庭太多了, 雖然當地父母過日子是給兒子過,
在家庭和諧、子女相親相愛的前提下, 父母身體不好, 照顧父母一定是大家的事情, 而不會有人把這件事擺到桌面上說, 你應該來照顧父母。 一旦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 那關係一定不樂觀。 說到底, 不是觀念的問題, 還是家庭教育出現問題。
有網友說:錢財都是身外之物。 父母的財產, 他想給誰就給誰。 作為女兒, 也應當想開一點, 通過自己的努力掙取財富, 靠父母生活是一種恥辱。 並且也不可能依靠父母一輩子, 靠惦記著娘家人的財產是發不了財的。
所以說,不要計較父母財產,保持心態平衡,該盡子女的義務,還是要盡子女的義務的。
父母的家產可以不要,這都沒有什麼。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失去親情可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望有生之年善待父母!
所以說,不要計較父母財產,保持心態平衡,該盡子女的義務,還是要盡子女的義務的。
父母的家產可以不要,這都沒有什麼。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失去親情可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望有生之年善待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