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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歲青年被“聘”,找好友幫忙沒想到卻是“黑吃黑吃黑”

近幾年來, 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 資金被允許自由出入, 沒有資本管制, 無意間使新加坡很可能成為國際洗黑錢集團的活動地點, 有了反洗黑錢部門, 促進國際反洗黑錢的合作也得以加強。

克桑協助洗黑錢, 還曾教唆朋友給假口供, 昨日出庭承認罪行。 (海峽時報)

21歲青年被“聘”找銀行戶頭洗黑錢, 他找好友幫忙, 豈料好友卻與另一名男子共謀, 私吞得來的贓款。 贓款到手后, 好友反被男子騙, 把贓款轉賬給男子的女友。 一輪“黑吃黑”后, 共有五人被控。

21歲的克桑昨日(8月30日)承認抵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以及教唆他人提供假口供。

其他涉案者包括魯夫(18歲)、伊曼紐爾(19歲)、拉維(18歲)和默亨德倫(33歲)。

案情揭露, 一名77歲的阿叔接到不明人士來電, 被騙走3萬5350元, 阿叔的兒子去年7月28日報警。

調查發現, 去年7月尾, 默亨德倫找被告幫忙洗黑錢, 答應給他2000元為酬勞。

被告不知道贓款的來源, 借用朋友魯夫的銀行戶頭, 收下1萬元的贓款。

魯夫和另一名朋友拉維密謀私吞這1萬元。 由于他的戶頭只能提出5000元, 所以又找伊曼紐爾幫忙, 把另外的5000元轉進后者的戶頭。

默亨德倫遲遲拿不回錢, 心中起疑, 被告找上伊曼紐爾, 說服他交出5000元。

被告也告訴伊曼紐爾, 若警察找上門, 告訴警方把錢給魯夫, 以避免自己被警方調查。

另一邊, 拉維以擔心魯夫戶頭被凍結為由, 說服魯夫把錢轉到另一“較安全”的賬戶, 而那賬戶其實是他女友的銀行戶頭, 騙走了魯夫的4900元。

五人早前已被控, 其中伊曼紐爾已認罪, 被判九個月緩刑監視以及須履行40小時社區服務。 被告昨日認罪, 案展9月27日, 待被告的緩刑監視報告出爐后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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