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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樣和鼓勵是培養孩子的最好動力

榜樣和鼓勵是培養孩子的最好動力

案例:爺爺的鼓勵是成長的動力

聰聰爺爺為了培養她獨立生活的能力, 從很小的的時候就鼓勵她,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從吃飯開始, 自己能抓飯吃, 大人就不餵飯。 自己能穿鞋, 大人就不幫著系鞋帶。 聰聰兩歲多的時候, 就試著自己就穿衣服。 那是冬天的早晨, 爺爺發現了就開始計時, 儘管聰聰穿衣服用了整整四十分鐘, 爺爺還是對孫女的耐心和毅力大加讚賞。 從此, 聰聰總是嘗試著自己去做事情。

在一年級下學期清明節前一天, 學校老師佈置做小白花, 第二天去祭掃烈士陵墓。

爺爺就鼓勵聰聰自己做, 一會功夫她用餐巾紙折了四朵小花, 第二天信心十足地拿著自己親手製作的小花去獻給先烈。 儘管花做得不算精美, 但是聰聰通過自己動手去做而感受到了其中的快樂, 還受到了爺爺和老師的表揚, 以後做事也更自信了。

聰聰爺爺果然很聰明, 他知道對孩子的愛不等於溺愛, 不等於對孩子的一切包辦代替, 也不等於可以剝奪孩子自己動手做事的權利。

其實生活中有許多事是孩子們可以自己做的, 只是由於身邊有可以依賴的人, 他們就不做了。 放棄了可以自己做的事, 也就永遠得不到通過自己努力隨之而來的快樂。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教育孩子, 一定要切記:一忌嬌,

嬌子不會成好苗;二忌慣, 慣成惡習不易改;三忌溺, 溺愛過分總生弊。 孩子獨立、自理的良好習慣必須從小培養起,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是孩子成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

案例

奶奶的榜樣力量是最真摯的愛

玲玲的奶奶住在農村, 她總是自己種菜、縫衣、養雞, 暑假時, 爸爸媽媽會把玲玲送到奶奶家去開闊視野、認識農村, 有時也會把奶奶接來住一陣子。 在玲玲的印象裡, 奶奶總是笑眯眯地從早忙到晚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 同時還要求玲玲跟著她一起做這做那。 比如奶奶洗衣服時, 旁邊會放一個小盆讓玲玲洗自己的小手帕。 可玲玲一直認為奶奶“小氣”、生活太節儉, 奶奶的棉襖都是自己縫的。

有一年冬天, 媽媽要給奶奶買件羽絨服,

奶奶不同意說棉襖挺暖和的。 奶奶常說錢要用在刀刃上, 不該花的錢一分也不能花。 後來, 奶奶聽說村裡鄰居家的孩子上學缺錢, 就拿出300元錢送去。 玲玲過生日, 奶奶問她想要什麼禮物, 玲玲說想要布娃娃, 生日那天奶奶送給玲玲自己親手縫的花布娃娃, 雖然不及外面賣的精美, 但玲玲很仔細地收藏著, 因為這是奶奶送給她的“愛”。

玲玲的奶奶雖然文化不多, 但她的勤勞、善良、節儉, 為玲玲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生活中, 她對孩子嚴格要求, 從不縱容、溺愛;注意讓孩子參與勞動, 從生活中培養孩子各種好習慣, 如整潔、有序。 “身教勝於言傳”, 有時教育好孩子, 並不需要祖輩掌握多麼高深的理論, 孩子很多優良品質的形成,

是在與祖輩的朝夕相處中潛移默化地獲得的。

有人統計過, 美國的孩子每天家務勞動時間平均是2小時, 中國的孩子每天家務勞動的時間平均0.2小時, 中國城市的孩子每天家務勞動的時間是平均8分鐘。 難道說我們中國的孩子比美國的孩子懶嗎?不是。 是中國的家長太勤勞、包辦代替的太多, 是做家長的不讓孩子做、不教孩子做。

兒童心理學研究表明:孩子從幼兒期開始心理活動的主動性就明顯增加, 凡事喜歡說“我能”“我自己來”, 喜歡自己去嘗試體驗,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孩子就要注意:在這個階段一定要珍視並發揚孩子的這種獨立願望, 並抓住這個關鍵期, 鼓勵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注意從孩子力所能及的事開始培養孩子的獨立自理能力。

首先, 要端正認識。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從小培養孩子的自理、自立的重要性, 讓孩子及早學會獨立, 等到孩子長大後才發現培養孩子的自理、自立的重要性時已經為時過晚。 同時, 要尊重孩子, 要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看, 瞭解孩子, 觀察他的願望、興趣, 不要因為孩子小、能力弱, 就包辦代替。 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培養孩子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習慣。

(1)允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允許兒童獨立做事, 要從生活自理入手, 在考慮孩子發展水準和能力的基礎上, 提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一些年齡小的孩子由於年齡特點, 不會自己穿、脫衣服, 吃飯, 喝水, 如廁等等,這就需要家長在開始時幫他們來做,但幫忙並等於每次都完全替代,應該一邊教孩子怎麼做一邊不斷提醒、鼓勵他們自己試著做做看。尤其是孩子在這個年齡階段,對任何事都是好奇的,讓他自己試著系扣子、拉拉鍊,他們是非常願意嘗試的。對於凡事喜歡說“我能”“我自己來”的孩子,爺爺奶奶們切記一定不要認為孩子還小而全權負責、不讓孩子自己插手,從而扼殺孩子的積極性。一旦錯過這個機會,再想不救將非常困難。

對於年齡稍大一些的孩子,可能通常不知道要收拾自己的玩具、圖書等,有時想看某本書、想玩某個玩具時找不到,此時家長不要輕易替他找,正好可以借此機會進行教育。可以問孩子“看完書應該放在書櫃裡的或是玩完玩具應該收拾起來的,想一想,你把它放在哪了?”這樣不僅可以讓孩子意識到看完書應該放到書架上、玩完玩具應該自己收拾好,還可以培養他們獨立的自理能力。

(2)鼓勵孩子試著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孩子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注意的中心會逐漸從家長轉向外界事物,什麼都想看看摸摸,什麼都想嘗試一下,獨立意識大大增強。特別是入學以後,孩子在正確組織起來的學校集體條件下,獨立意識逐步提高到一個新的、較高的水準。他們逐漸意識到自己長大了,許多事情不再依賴大人,到了高年級甚至希望擺脫大人過多的關照或干涉。這時,家長要順應孩子的發展變化,滿足孩子的獨立需求,鼓勵孩子積極探索,讓孩子獲得勞動的樂趣和成功的體驗。

學校裡要大掃除了,三年級的孩子大多會擦黑板,會簡單的掃地,會排桌椅,還會拖地,但是不會擦玻璃窗。在家裡,連掃地、拖地這樣的活兒都是不用做的,更不用說擦玻璃了。但是,老師發現孩子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他們最不會幹、也最不被允許幹的事情——擦玻璃窗。於是,老師為了滿足孩子的需求,把下面的每一扇玻璃窗都分給了小朋友並教給他們擦窗的步驟與方法。孩子努力地擦,雖然玻璃還是花花的,但他們臉上帶著笑容,洋溢著快樂。最後,老師對每一扇窗戶進行評價,大力表揚把玻璃擦得較乾淨的同學。通過不斷地實踐,孩子會把玻璃越擦越乾淨的。如果不放心、不放手,孩子就沒有鍛煉的機會,孩子的獨立性培養也就無從說起。

這位老師的做法正凸顯了現在的家長的弊端,尤其是許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捨不得讓孩子做一丁點的事情。

在這裡就提醒廣大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孩子要自己擦玻璃窗,就要允許他擦得不乾淨;孩子要洗碗,就不要擔心孩子弄濕衣服打破碗;孩子要疊衣服,哪怕他疊得亂七八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多理解、寬容孩子的“錯誤”,支援孩子自己動手。只要孩子想做、願意做,就要大膽放手,即使孩子做得不好也沒關係。因為正是在這些自由自在的反復勞動過程中,孩子不斷地克服認識上、動作上、能力上的不適應、不協調,不斷地提高獨立性。

(3)要求孩子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寫過一首《自立歌》:“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靠人,靠天,靠祖宗,不算是好漢。”

經觀察研究發現,三到四歲的孩子已經具備以下能力:洗手、洗臉;穿脫衣服鞋襪;進餐飲水;收拾玩具圖書;收拾餐具等。這些內容簡單易行,符合三到四歲幼兒的年齡特點。四到五歲孩子會整理自己的衣服;洗手絹、襪子;會用筷子;飯後清理桌面;自己的玩具圖書分類擺放。五到六歲的孩子應該會整理自己的書包;會收拾自己的房間;清洗碗筷;會收拾疊放衣服等。

如廁等等,這就需要家長在開始時幫他們來做,但幫忙並等於每次都完全替代,應該一邊教孩子怎麼做一邊不斷提醒、鼓勵他們自己試著做做看。尤其是孩子在這個年齡階段,對任何事都是好奇的,讓他自己試著系扣子、拉拉鍊,他們是非常願意嘗試的。對於凡事喜歡說“我能”“我自己來”的孩子,爺爺奶奶們切記一定不要認為孩子還小而全權負責、不讓孩子自己插手,從而扼殺孩子的積極性。一旦錯過這個機會,再想不救將非常困難。

對於年齡稍大一些的孩子,可能通常不知道要收拾自己的玩具、圖書等,有時想看某本書、想玩某個玩具時找不到,此時家長不要輕易替他找,正好可以借此機會進行教育。可以問孩子“看完書應該放在書櫃裡的或是玩完玩具應該收拾起來的,想一想,你把它放在哪了?”這樣不僅可以讓孩子意識到看完書應該放到書架上、玩完玩具應該自己收拾好,還可以培養他們獨立的自理能力。

(2)鼓勵孩子試著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孩子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注意的中心會逐漸從家長轉向外界事物,什麼都想看看摸摸,什麼都想嘗試一下,獨立意識大大增強。特別是入學以後,孩子在正確組織起來的學校集體條件下,獨立意識逐步提高到一個新的、較高的水準。他們逐漸意識到自己長大了,許多事情不再依賴大人,到了高年級甚至希望擺脫大人過多的關照或干涉。這時,家長要順應孩子的發展變化,滿足孩子的獨立需求,鼓勵孩子積極探索,讓孩子獲得勞動的樂趣和成功的體驗。

學校裡要大掃除了,三年級的孩子大多會擦黑板,會簡單的掃地,會排桌椅,還會拖地,但是不會擦玻璃窗。在家裡,連掃地、拖地這樣的活兒都是不用做的,更不用說擦玻璃了。但是,老師發現孩子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他們最不會幹、也最不被允許幹的事情——擦玻璃窗。於是,老師為了滿足孩子的需求,把下面的每一扇玻璃窗都分給了小朋友並教給他們擦窗的步驟與方法。孩子努力地擦,雖然玻璃還是花花的,但他們臉上帶著笑容,洋溢著快樂。最後,老師對每一扇窗戶進行評價,大力表揚把玻璃擦得較乾淨的同學。通過不斷地實踐,孩子會把玻璃越擦越乾淨的。如果不放心、不放手,孩子就沒有鍛煉的機會,孩子的獨立性培養也就無從說起。

這位老師的做法正凸顯了現在的家長的弊端,尤其是許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捨不得讓孩子做一丁點的事情。

在這裡就提醒廣大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孩子要自己擦玻璃窗,就要允許他擦得不乾淨;孩子要洗碗,就不要擔心孩子弄濕衣服打破碗;孩子要疊衣服,哪怕他疊得亂七八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多理解、寬容孩子的“錯誤”,支援孩子自己動手。只要孩子想做、願意做,就要大膽放手,即使孩子做得不好也沒關係。因為正是在這些自由自在的反復勞動過程中,孩子不斷地克服認識上、動作上、能力上的不適應、不協調,不斷地提高獨立性。

(3)要求孩子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寫過一首《自立歌》:“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靠人,靠天,靠祖宗,不算是好漢。”

經觀察研究發現,三到四歲的孩子已經具備以下能力:洗手、洗臉;穿脫衣服鞋襪;進餐飲水;收拾玩具圖書;收拾餐具等。這些內容簡單易行,符合三到四歲幼兒的年齡特點。四到五歲孩子會整理自己的衣服;洗手絹、襪子;會用筷子;飯後清理桌面;自己的玩具圖書分類擺放。五到六歲的孩子應該會整理自己的書包;會收拾自己的房間;清洗碗筷;會收拾疊放衣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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