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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乘車遇害,滴滴真的一點責任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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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黑夜, 女生陰差陽錯上了別人約來的車, 司機的過分熱情讓她感到不適。 得知女孩是個盲人, 司機的態度起了變化, 心不在焉的後果是發生了車禍, 試圖掩蓋罪行的司機, 把被撞時暫時昏迷的人藏到了後備箱, 帶回了住處......

當年《我是證人》上映之後, 許多女性大呼朱亞文扮演的司機一角“令人作嘔”:專門接一些漂亮的小女生, 上車就迷昏他們帶回住處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但是在幾年後的今天, 這樣的變態真的出現了——

5月5日晚, 21歲的山東空姐被自己搭乘的滴滴順風車司機殺害, 被發現時身中數刀,

且下身裸露有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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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這個平臺, 也不是第一次“裝瞎”了。

2016年5月, 深圳教師鐘某在搭乘滴滴“網約車”後失聯, 最後警方證實其遭滴滴司機劫殺。

就在四月底, 瘋蜜創始人張桓在北京遭遇了“滴滴打人”。 張桓因司機遲到近半小時取消訂單, 卻被該司機毆打致左眼軟組織塌陷, 張桓當晚發文質疑了滴滴平臺的管控處理。

不說什麼殺人搶劫放火, 就說繞路、加價、態度無理、車牌號和顯示車輛資訊不符這樣的事相信經常用“滴滴”的人多少都遇到過。

有人說這樣看來“作妖”的是那些心路不正的司機, 滴滴不過是“背鍋俠”。 說這話的, 我送你一句“白蓮花”。

在此次事件發生後, 有記者對滴滴平臺的審核進行了實測, 實測結果在我的意料之中——以女性提交的申請用,

男性身份證進行審核, 結果“實名認證成功”。

也就是說, 如果一個殺人放火搶劫無惡不作的人, 拿著一張無意間撿到的身份證, 一樣能夠通過認證, 成為司機, 是不是想想都覺得毛骨悚然?這就是滴滴的真實的審核系統, 和它的名字一樣, “低低”。

滴滴平臺不止一次在掀起社會風浪後表示“我們的審核系統與各地的警務系統掛鉤、一定努力嚴抓審核、不再出現認證漏洞”

我就問問:哪兒那麼巧審不嚴的都是壞人, 還是說你們只審良民就跟壞人“打馬虎眼”?低成本的從業要求使滴滴的申請人數與日俱增, 隨之而來平臺的審核成本也日益攀升, 滴滴是不是在考慮了公關、賠償成本之後犧牲了些什麼,

我們無從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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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非要從這件事中說出一點欣慰, 可能是我再也沒有看到“女生大半夜不回家, 該!”“女孩穿著暴露, 該!”“女生跟司機撩騷, 該!”這樣的評論了, 也許是這個小姑娘的衣著得體、明確向朋友抱怨司機的言語調戲、夜班飛行的正當理由使她成為了一個“完美的受害者”。 可就算她沒有, 對一個遭受變態侵害的人說出那樣的話, 恕我直言, 你們和變態沒什麼兩樣。

從某種程度上講, 我們好像還活在封建社會:女生穿的“清涼”指指點點、女生抽煙泡吧打為“浪蕩”、女生做自己的事業被說“不守本分”、還有那些借著“鬧婚”的名義對伴娘動手動腳的“親戚朋友”...

長輩對女性有“傳統束縛”、男性對女性有“歪腦筋”、就連女性自己都對同性惡言相向,

大家好像不約而同裝作看不見女性意識地位的變化。

穿的多還是少是我的自由, 與司機交談不過是禮貌交際, 深夜出門是有自己的活動安排, 這裡的每一條都不能成為司機作惡的理由, 變態之所以為變態, 根本在於心理扭曲, 而不是外因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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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ofo等社會交通平臺為我們生活提供便利, 本應該是件好事, 但是這些年我們卻看到社會上出現了許多因為社會交通管理不當出現的問題:城市管理亂象、交通安全事故、甚至發展到今天有人因此喪命, 平臺的管理責任不可推脫, 可公關過後的措施又在哪裡?

5月10日, 滴滴回應空姐遇害:感到悲痛、愧疚和自責, 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辜負了用戶信任。

呵呵, 又是一句廢話。

有的人心不盲眼盲, 有的人眼不盲心盲。 ——《我是證人》

(本文系作者原創, 轉載請聯繫作者並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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