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臺灣車輛眾多, 不管是汽車位還是機車位都很不夠, 所以經常會有亂停車的現象, 有些民眾「一不注意」就停到了別人家門前或者店門口。 要是臨時停一下還好, 可是居然把別人家的地盤當做自己的停車格, 還不讓人挪, 就讓人很生氣了。
今年的大年初七, 許多店家紛紛開工, 卻有店家發現, 店前騎樓被一輛機車停了20天, 她好意貼紙條希望對方不要鎖龍頭, 並告知若一旁有停車位會協助挪車, 沒想到車主卻貼紙條回嗆「移動就報警!」
太過分!一名女網友在臉書分享, 這段期間店面暫停營業, 休息了21天, 結果回來開店準備做生意時, 店門口冒出一臺機車, 「我休21天他停20天」原PO好意提醒, 在機車上貼紙條告知對方龍頭別鎖, 旁邊有車位的話就會幫忙移動, 沒想到隔不久車主貼出一張紙條回嗆, 內容令人傻眼, 原PO看了更開嗆, 「擺明欺負人嗎?」
女子強調, 只要求龍頭別鎖, 旁邊免費的停車位有位子, 就會協助停車。 但車主並不認同, 看了火大回貼一張紙條, 「請勿任意移動此車或毀損情況發生。 」並強調若有移動就會報警, 提醒有觸法之虞。
文章曝光後, 引發2千多名網友狠狠砲轟, 「看起來是停騎樓, 妳就直接報警,
文章曝光後, 引發2千多名網友狠狠砲轟, 「直接報警處理就好, 不能停的地方就弄死他, 能停的地方妳只能認栽, 一翻兩瞪眼」、「看有沒有監視器吧」、「停在騎樓?如果是的話直接檢舉」、「我不會等20天, 我隔天就讓他拖吊場過年了」、「很多騎樓沒規定不能停車, 如果是歸納為人行道就絕對不能停了,
安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呈炫過去曾指出, 騎樓是否能停車, 應先釐清該騎樓的所有權。 但不論該騎樓是大樓共有或者一樓店家所有, 騎樓使用權限皆受有限制, 各縣市政府也設有相關使用規范, 騎樓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供公眾遮陽、避雨及通行使用, 並以提高容積率之獎勵方式補償所有人, 所以騎樓雖然是私人所有, 但還是要向大眾開放通行。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長王永錕也曾提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法條例》,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仍可要求車輛離開,「違反道路安全規范才是問題的核心。」
所以說,即便是找不到停車格,也不能胡亂停車,人不能夠太自私,要考慮一下別人啊。不然就換位思考,如果別人的車停到了自己家地盤,擋住門和店,應該也會很火大吧?如果每個民眾都能相互體諒,互相理解,生活中的問題大概會減少很多。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長王永錕也曾提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法條例》,人行道不得停放車輛,由於騎樓也被歸類人行道,法理上原本就不被允許,即使住戶未持有騎樓產權,仍可要求車輛離開,「違反道路安全規范才是問題的核心。」
所以說,即便是找不到停車格,也不能胡亂停車,人不能夠太自私,要考慮一下別人啊。不然就換位思考,如果別人的車停到了自己家地盤,擋住門和店,應該也會很火大吧?如果每個民眾都能相互體諒,互相理解,生活中的問題大概會減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