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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馬,警方沒有出示搜查令,到底能不能入屋搜查呢?

在馬來西亞, 應該會有人疑惑:在什么情況下, 警方可以進入我的住宅或辦公室搜查?警方是否一定要得到“搜查令”才可采取行動?如果我不讓他們進入, 會有什么后果?警方是否可以在單位內撿走任何物品?

這個月不久前, 在檳城某公寓發生便衣警察要求入屋搜查的爭議, 由于女屋主擔心遇假警, 因此拒絕警方入屋, 還在面子書開直播求助!

當時數名警員在一名警長的帶領下, 前往該單位展開調查行動, 警方要求女屋主開門以搜尋一名嫌犯下落, 但由于已經是深夜時分, 女屋主擔心遇到假警而拒絕開門。

問題來了, 警方并沒有出示搜查令, 僅出示警察證件, 到底能不能入屋搜查呢?

Y.S Lee&Co.的Melvin律師呼吁民眾, 別被電視劇的情節所影響。

“一些民眾可能看警匪片的時候總會出現這樣的情節, 警方上門搜查, 屋主會反問:請問有搜查令嗎?而這一類的對白純粹是劇情需要。 ”

他說, 在特定的情況下, 警方可以不需要搜查令就能入門進行搜查, 例如在現場的警員當中有一位警員是警長(Inspector)或以上的階級。 同時, 在緊急情況之下, 警方也可以無需搜查令入屋, 特別是調查到有組織的犯罪活動, 但同樣的, 需要有警長或以上階級的警員參與其中

Y.S Lee&Co. Melvin律師

民眾有沒有拒絕警方入屋的權力呢?電視劇還有個橋段, 若拒絕警方入屋, 屋主可能會有犯“阻差辦公”“妨礙公務員執法”之罪, 到時反被警方提控就得不償失了。

對此, Melvin律師說, 法律最主要還是要保護人民的隱私。

一般的情況之下, 警方沒有權力無緣無故入屋進行搜查, 只有在涉及治安的情況, 才能這么做。

如果民眾擔心遇到假警方, 可以先要求對方出示證件。 假設對方沒有搜查令, 則必須確認是否有警長或以上階級的警員在場。 若還有疑慮, 也能打電話給警察局求證。 一旦確認是真警方, 就最好配合警方的執法行動。

再來, 也可以拍攝警方入屋的搜查過程, 前提是不要打擾對方的調查和執法工作, 這就像是家里安裝閉路電視一樣, 作為紀錄。

馬來西亞是個法治的國家, 所有人都得到憲法的保障, 警察身為執法單位要采取任何行動, 都必須依法辦事, 絕對不能隨便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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