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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新建別墅梁歪了 與施工親戚反目打官司

2月27日, 浙江烏鎮浮瀾橋村, 村民郭先生看著新建成的別墅樓房, 向烏鎮法庭的工作人員指出房子有問題。

2015年5月初, 陸先生承接了郭先生和鄰居兩家的建房工程, 郭先生在反訴狀中寫道:因為雙方是親戚關係, 所以口頭約定, 沒有簽訂書面的房屋建造合同。 房屋占地面積240平方米, 共三層樓房。

郭先生介紹, 陸先生的施工隊沒有完全按照施工設計圖建房, 由於地基沒打好, 導致房子建成後比前、後、左的鄰居低10釐米, 房屋的中間大樑外觀呈現彎曲。

郭先生說, 由於水平線下沉, 屋內的一樓樓梯臺階呈現高低不平,

落差導致“上個樓感覺很累, 而且多次摔跤”。

郭先生說, 樓梯平均的臺階高度為17釐米左右, 而一樓最下層的卻為23釐米左右高。

“我們要求把房子的品質問題給與解決, 但一直遭到拒絕。 ”郭先生說。

2016年底, 郭先生與鄰居對房子進行裝修併入住。 他自行將門抬高若干釐米, 將門前鋪磚墊高, 讓最後一個臺階與上面臺階高度保持一致。

2017年9月, 承包施工者陸先生向桐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陸先生等兩名被告未按照口頭協議, 僅支付160000元工程款, 尚欠50000元工程款沒有沒有支付。

“為催討工程款, 雙方曾發生衝突, 經村委會調解, 二被告仍不肯支付。 ”陸先生在起訴狀中寫到。

“我們首先是調解, 不行的話, 要找專業人士對房屋作出權威鑒定再考慮開庭。

”烏鎮法庭的工作人員介紹。 (版權所有 盜圖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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