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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署大司馬府事,法正領漢中王尚書令,兩人誰才是二把手?

219年劉備進位漢中王的同時自封大司馬, 麾下群臣的官職自然也就水漲船高, 其中諸葛亮不再是署左將軍府事而是署大司馬府事, 法正則由蜀郡太守、揚武將軍升為尚書令、護軍將軍, 那麼兩人誰的級別更高, 或者說誰才是劉備之下的第二把手?

首先要明確一點的是這裡的大司馬是東漢朝廷的大司馬, 而不是漢中王國的大司馬, 法正的尚書令不是東漢朝廷的尚書令, 而只是漢中王國的尚書令, 同理關張馬黃的四方將軍也是漢中王國的四方將軍, 簡而言之諸葛亮和法正分屬不同的體系,

那麼劉備既然已經稱王了, 也設立了尚書臺處理軍/政要務, 那為何還要保留朝廷體系的一套班子呢?

第一, 劉備自任漢中王和大司馬, 其野心已經暴露無遺, 但畢竟還是朝廷的官, 漢獻帝雖然被架空, 但還是大漢的天子, 君不見曹操雖然行政中心轉移到了鄴城,

但他還是朝廷的丞相, 魏王也仍然是漢室的魏王;劉備做戲做全套, 既然自任漢中王和大司馬, 漢中王有尚書臺, 大司馬自然也要有大司馬幕府的班子。

第二, 劉備剛剛稱王, 體系和制度建設還不完善, 雖然權歸尚書臺是大勢所趨, 但是需要有一個過渡的過程,

大司馬位在大將軍和三公之上, 有開府領政之權, 尚書令雖然權柄較重但卻未能逾越於三公之上, 法正雖是尚書令卻沒有錄尚書事不足以領政, 以大司馬領政不僅可以讓政權平穩過渡, 也可以和曹操的丞相府分庭抗禮。

那麼諸葛亮署大司馬府事是不是個空殼子?或者說只是個擺設?並非如此,

大司馬府是軍政一體的幕府, 諸葛亮署大司馬府事其實就有了軍政一把抓的權力, 諸葛亮署左將軍府事和大司馬府事有哪些權力?史料中至少有幾個佐證:

《太平寰宇記》引《蜀志》:魏武入漢中, 諸葛亮出屯江陽。

《元和郡縣誌山南道三》:蜀先主遣諸葛亮出駱穀, 戎興勢山, 置烽火樓, 處處通照。

《三國志-諸葛亮傳》:先主外出, 亮常鎮守成都, 足食足兵。

此外諸葛亮舉薦楊洪代替隨軍參贊軍務的法正出任蜀郡太守、勸劉備慎重考慮是否授予黃忠後將軍一職、勸劉備早日除劉封、制定蜀科、勸退關羽入蜀和馬超比試等等, 無不說明諸葛亮上馬能管軍, 下馬能管民, 軍務、民政、後勤、人事等等都是他的職權范圍之內。

諸葛亮的權力來自于劉備, 劉備在的時候諸葛亮是劉備處理軍政要務的重要助手, 劉備出征在外, 諸葛亮則代替劉備處理後方一切軍政事務, 至於尚書令法正, 一則尚書臺剛剛設立, 還在過渡階段;二則他沒有錄尚書事, 權力其實是不如軍政大事都可以管的諸葛亮。

這麼說吧,劉備和曹操一個是漢中王兼大司馬,一個是魏王兼丞相,法正的尚書令只能對標魏王國的尚書令(曹操的第一任尚書令是荀攸),只有大司馬府才能對標丞相府,從這一點其實也能看出來諸葛亮署大司馬府事級別在法正的漢中王國尚書令之上,所以蜀漢的第二把手應該是諸葛亮而不是法正。

權力其實是不如軍政大事都可以管的諸葛亮。

這麼說吧,劉備和曹操一個是漢中王兼大司馬,一個是魏王兼丞相,法正的尚書令只能對標魏王國的尚書令(曹操的第一任尚書令是荀攸),只有大司馬府才能對標丞相府,從這一點其實也能看出來諸葛亮署大司馬府事級別在法正的漢中王國尚書令之上,所以蜀漢的第二把手應該是諸葛亮而不是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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