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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陪著你的,是那個了不起的自己

1.

我以前是個胖子, 還是個內向的胖子, 所以從小到大被欺負。 跟那些青春片裡的橋段無異, 無非是被鎖在廁所裡、作業本被藏起來, 再過分一點就是心理上的——體育差, 每次投籃球或者接力賽都會被嘲笑, 亦或是默默躲在角落演著路人甲無人搭理。

童年時光沒什麼值得炫耀的回憶倒是真的, 但也一點不耽誤我成為一個活在自己世界裡自得其樂的人。

初中受動畫片影響, 上課把作業本都用來寫小說, 為此唯一值得驕傲的就是作文經常被當做範本來念。 我從小還喜歡畫畫, 沒事兒就用鉛筆在課桌上畫星矢,

畫滿了就擦掉再來。

上大學時, 上天給我開了扇門臉不錯的窗, 半學期竟然瘦成了小“鹹”肉。 班上有女生追我, 回到寢室還有兄弟捧我, 第一次當上人生男一號, 每天都拼命開心。 直到自甘墮落到一場無疾而終的暗戀裡, 才稍微收斂了銳氣, 靠年少時積攢的一點文筆為賦新詞強說愁, 體會了一陣子肝腸寸斷。

2.

轉瞬就到畢業, 所有人忙著工作歸屬沒空悲傷。 恰好當時有個機會, 我便拎著箱子去了北京, 一漂就是三年。

沒有誰是不曾經歷困苦就一夜成熟的。 剛到北京那一年確實不好過, 在我和爸媽的概念中, 幾百塊錢可以租到很好的房子, 但在北京, 最多就只能租一間次臥的一半。 我要面子逞強說, 自己過得很好,

錢足夠了, 實際上都是靠我給各種雜誌社投稿來勉強生活。

這一年, 我去過私人軟體公司當銷售, 每天打幾十個電話推銷他們抓資料的產品, 後來又有幸去了某國企單位給他們運營官微。 2012年倫敦奧運會, 劉翔退賽震驚全國, 我寫了一條為飛人加油的微博, 結果被頂上熱門, 粉絲數瘋長, 震驚了整個部門。

從國企離職後, 我跟朋友一起開了家公司。 三年下來, 公司在業內也小有聲譽。 直到今年, 有幸翻身成了暢銷書作家, 還靠當年課桌上那一點塗鴉練筆變成了半個插畫師。 儘管後來“心靈雞湯”變得很氾濫, 但我仍然覺得能鼓勵人的東西, 都值得歌頌, 哪怕看完只帶去了三分鐘熱度, 但那三分鐘所做的事情, 可能會改變一個人的一生。

3.

變得寬裕, 生活方式反而越發趨於簡單, 公司和家兩點一線, 一有空就寫稿看書, 如此循環往復。 我好像直接跳過了瘋狂的年紀, 過得像個未老先衰的老頭子, 但也跟當年的那個胖子一樣, 永遠在自己的世界裡安閒自得。

他們問我:你不可能永遠都這麼正能量, 總有煩惱的時候吧?

我挺篤定地說:確實好像沒有什麼煩惱。

小時候不懂事鬧情緒, 越長大越發現情緒不過是內心的怪獸, 放出來除了給自己造成一片狼藉, 並不會解決問題, 還要花時間“災後重建”。 而且後來的諸多經歷證明, 所有煩惱和害怕的東西一定會在某天不期而遇。

人因變化而不安, 所以, 預料之外的所有事都會滋生恐慌。 勇敢的人最多只能做到“接受”,

很多人卻學不會“承受”。 我處於二者之間, 主動給自己找事, 也願意有一些突如其來被動的考驗。

4.

有時候我就在想, 這麼多年鮮有不快樂, 很大一部分原因, 是因為活得比較自我。 不是自私, 而是比較專注。 我善於調試到讓自己舒服的狀態, 不會影響晚上睡一個好覺和第二天睜眼的好心情。

說到底, 人之所以矯情, 都是因為太“閑”了。 暗戀的人正用力愛別人, 羡慕的人往往比你更努力, 討厭的人也一直待在那裡, 所以, 少看別人, 多看自己, 學會充實自身, 忙碌是最安心的快樂。

我想, 這就是我保持樂觀的要義吧。 在沒人跟我玩的童年, 一刻不閑地施展著天馬流星拳;在一個人的北京, 擠在破爛民房和狹小的工位上忙著生存;在被很多人記得的現在,

也不覺有負擔而更要步履不停。

其實一直陪著你的, 是那個了不起的自己。 這或許在外人看來只是個無關痛癢的口號, 但對我而言, 是我這麼多年最溫柔的悟性。

無論有沒有人認同你, 無論是不是三好學生, 無論經歷是否優秀, 無論有沒有人愛, 無論長相美醜運氣好壞, 自己都應是最堅定的。

所以, 永遠不要看輕自己, 不要給自己設定那麼多迷茫彷徨亦或是煩惱糾結, 不要因為別人三言兩語就顛倒了自己的世界, 也永遠不要放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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