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在這個社會上有很多善良的人, 總是會幫助一些有需求的人, 那麼在幫助的同時也要把握好度。 這兩種可憐人, 不值得同情, 要遠離。
一、道德束縛的「可憐人」遭遇不幸的人, 或者處境艱難的人, 的確是值得可憐的, 但如果把不幸的遭遇和自身的艱難當成道德的資本, 肆意地去要求別人, 那這樣的可憐人, 就是不值得同情和幫助的。
可憐並不是道德束縛的資本, 同不同情, 幫不幫忙, 都是別人的自由和權利, 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
有這樣一個古老的故事, 說是在很久以前, 有兩家鄰居, 一家富裕, 一家貧窮, 兩家關係不算親近, 但也不是太過疏遠。
某年, 因為氣象原因, 莊稼顆粒無收, 窮的一家人因為沒有存糧, 生計艱難, 眼看都快要活不下去了, 於是向富裕的一家尋求幫助。 富裕的一家人有不少存糧,
窮的一家人專門前往表達謝意, 同時又表示, 一升米只勉強夠吃, 但明年的種子問題卻還是解決不了, 富裕的一家想著幫忙幫到底, 於是又慷慨地多送了一斗米。
然而, 窮的一家人看到富裕的一家這麼好說話, 非但沒有領情和感恩, 反而得寸進尺, 向周圍人抱怨說:「他們那麼富裕, 為啥才給這麼點米, 就不能多送一點, 再給我們一點錢救急嗎, 真是為富不仁啊!」
這話很快就傳到了富裕的一家, 人家自然很生氣, 就這樣, 原本關係不算疏遠的兩家鄰居就此徹底成了仇人, 這就是「升米恩, 斗米仇」的典故。
我們雪中送炭是沒錯, 但是一定要懂得感恩, 只有明白你真心的人, 才是你真正應該要幫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