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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毀壞轎車擔憂引交通事故,報警無果,熱心華男以手電筒警示還自掏錢拖車

昏暗大道路段上發現毀壞轎車卻不見車主, 華男自告奮勇在場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 更在求助警方不果后自掏腰包, 聘雇拖吊員將轎車拖往他處!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發文告指出, 有關熱心男子為現年38歲的吳德川, 而他亦為“大馬青年互助會”(Brotherhood Malaysia Community)的其中一員。

“據事主透露, 他是在本月13日晚間9時于第二中環公路(MRR2)路旁發現一輛不見車主的損壞轎車, 而現場因未設有路燈顯得昏暗。 ”

他表示, 事主基于安全隱憂, 決定在場以手電筒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避開拋錨轎車, 并撥電向警方尋求協助。

“事主向警方原委后, 卻被告知若非意外或死亡事故將不受理, 而警方拖吊團隊亦已悉數出勤, 因此將委托吉隆坡市政局(DBKL)代為協助。 ”

他透露, 吳德川聽見警方回應后十分失望, 并決定自掏腰包聘雇拖吊員將轎車移開, 以免造成其他交通事故。

“事主最終花費100令吉做為拖吊費用, 而他希望大馬警方能向需要幫助的民眾即時伸出援手。 ”

對此, 張天賜透露自己十分敬佩吳德川的品行, 并希望能有更多的大馬人效仿后者。

“若遇上轎車拋錨或發生交通意外, 應在轎車后方放上警示燈及安全錐, 以避免過往的交通慘劇重演。 ”

他亦指出, 該部將向交通部提出強制讓車主在意外發生時置放交通錐的建議, 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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