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叔叔, 我的零用錢丟了, 現在回不到家了。 」民警接到一個報警。 電話那頭, 一個稚嫩聲音的女孩自稱11歲, 目前在某銀行門口, 零花錢丟了, 希望員警叔叔提供幫助。
接到報警後, 民警首先安慰小女孩, 吩咐她一定不要離開, 然後趕到了某銀行門口。
「當我們趕過去的時候, 小女孩正靜靜地坐在臺階上。 看到我們走過去, 她趕忙起身, 肩膀上背著一個口袋, 裡面裝滿了各種補習書。 」民警詢問小女孩, 小女孩一點也不拘謹, 倒是像個大人一樣詳細描述起了事發經過。
民警帶雯雯到抄手店吃抄手。
原來, 女孩叫雯雯(化名), 週末獨自來到三峽廣場補習功課。 當天下午, 雯雯上完課後, 又跑去圖書館看了一會兒書。 臨走時, 她突然發現放在褲子口袋裡的零用錢不見了。 因為是準備回家的路費和吃晚飯的錢, 雯雯著急了, 于是返回圖書館和上課的地方尋找, 卻一無所獲。
情急之下, 雯雯看到了手上戴著的電話手錶, 趕緊撥打了110電話求助。
「怎麼辦呢?叔叔, 我一分錢也沒有了, 回不了家了……」雯雯說, 她早上是坐軌道一號線過來的。 父母工作都很忙, 沒有時間陪她, 她都是獨自來三峽廣場補習功課, 從小就養成了獨立自主的生活習慣。
得知了事情經過, 民警問雯雯:「那我們給你買張車票, 你自己一個人能回去嗎?」雯雯回答:「嗯, 當然可以, 早上就是一個人過來的」。
不過, 在民警準備帶雯雯去乘坐軌道一號線時, 雯雯似乎還有話要說。 她稍微遲疑了一會兒, 大起膽子問:「叔叔, 可不可以借我20塊錢, 我去吃碗面。 」
原來, 因為沒有錢, 到了晚上雯雯都還沒有吃飯。
「這沒問題, 吃抄手可不可以。 我們曉得那邊有家開了很多年的抄手店, 還不錯。 」民警提議。
雯雯連忙回答:「謝謝民警叔叔!」
最終, 民警帶著雯雯前往抄手店吃了一份抄手, 並把她送到了軌道一號線。 臨別時, 雯雯向民警索要電話號碼, 表示下次過來補習一定要把錢還給民警。 「快上車吧, 這頓就當叔叔請你的!」民警一邊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