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結婚已經30多年了, 我們自己在鎮上開了一間小店鋪, 專門賣早餐的。 兒子女兒們都很爭氣, 我們的內心也是相當自豪和幸福的。
前幾年, 女兒出嫁, 男方給了差不多50萬的彩禮, 婚禮的場面可盛大了。 街坊鄰居都羡慕死了, 說我們以後有福享了。
雖然她嫁到了一個好人家, 但是我和老伴還是拿出了我們的一點積蓄交給女兒, 怕她受欺負。
女兒結婚的第二年, 兒子也帶女朋友回家了, 說是要結婚。 我看著女孩人還不錯, 他們也交往了幾年了。 可是在談論婚事時, 對方說要有一套房子, 和一輛車才把女兒嫁給我們家來。
這, 我和老伴哪裡有積蓄買一套房和車啊, 簡直要了我們的命了。 可是兒子說他就是要娶定了, 我能有什麼辦法?我和老伴咬牙, 把店鋪給賣了, 向親戚借了點錢, 讓女兒也出了一點, 勉強夠。
婚禮那天, 兒子跪著給我斟茶, 含淚說以後會好好孝順我們, 會經常回來看望我們, 也希望我們去他們的新家去小住。
我想著他們過得幸福,我也就安心了。
前幾天, 老伴的腰傷犯了, 住院了。 面對高昂的藥費, 我打電話給兒子女兒他們, 結果他們都推三阻四的。
掛了電話, 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 想想我和老伴兒累死累活, 供著姐弟倆人讀書, 現在老伴兒生病了, 卻一個都指望不上。
我算是看明白了, 我還不如把錢自己存著呢, 他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