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農村的, 媽媽生下我後就被奶奶嫌棄, 媽媽覺得都是我的錯, 把怨氣都撒在我身上。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爸媽離婚了, 爸爸給我找了個後媽, 後媽又生了個弟弟。
從此我在家更沒地位, 後媽在爸爸面前對我很好, 爸一走她就對我打罵, 每次我和爸說的時候, 他都說我撒謊, 後媽是個善良的女人, 我只能躲在被子裡偷偷哭泣。
我初中畢業, 後媽就不讓我上學了, 說女孩子早點嫁人就行了。 於是我跟著村裡的人去了南方打工, 每個月都寄回家一千塊, 後媽還嫌棄我給的少。
在外打工多年, 寄回家也有十多萬吧, 後媽都說存著給我做嫁妝。
一次爸媽把我叫回家, 說給我安排一門親事, 條件挺不錯的。 後來才知道後媽想讓我嫁給鄰村的老男人, 他比我大8歲, 離婚帶著個孩子。
我堅決搖頭, 後媽說不同意也不行, 都收了人家20萬彩禮, 我一氣之下直接回打工地方了。
一天偶然聽我朋友說, 弟弟要結婚了, 我不知道這事啊。 我回家後才明白一切, 我打工的存款都給弟弟做彩禮了。 而爸媽把之前人家給的20萬彩禮, 給弟弟買了一輛新車。
我簡直要氣炸了, 沒想到爸媽會拿我一生的幸福作賭注。 等到弟弟結婚那天, 我帶著幾個朋友把婚禮砸了, 爸爸氣的指著我的鼻子大罵, 說我是個白眼狼, 白養了我這麼多年。
我冷笑著說, 以後再也不會回這個家, 後媽跳出來說, 我不能走都收了人家彩禮了。 我直接給後媽一巴掌, 說她不配說這話, 說完我就走了。
大家說我做的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