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2年多, 婆家是縣城的, 條件挺好的, 娘家是村子裡的, 種了十幾畝地, 收入也還算可以, 我還有一個哥哥, 在外面打工, 嫂子在一所幼兒園當生活老師, 也方便照顧侄女。 我爸媽年紀大了, 在家忙著地裡的活, 大嫂人特別好, 對我爸媽也孝順, 平常買東西都是買兩份, 還給他們買衣服。 家裡的地爸媽在種, 農忙的時候哥不回來, 嫂子也會幫忙弄, 賣糧食的錢嫂子也從不跟爸媽要, 反而每月還給他們錢。 我出嫁的時候嫂子還包了兩千紅包, 跟我說讓我放心, 她會照顧好爸媽的。
(圖片來源網絡, 與文章無關)
今年上半年, 爸的腰疼病又犯了, 幾乎不能走路, 去檢查了, 醫生說是, 腰間盤突出, 最好做手術, 可因為爸的年紀大, 也會是有風險的, 不過手術可以根治, 保守估計醫藥費的四萬左右, 雖然可以報銷, 但得先自己拿出來, 出院以後才能報, 並且有些藥是不在報銷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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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聽我媽說才知道嫂子把本來打算買房子的錢拿出來給爸看病了, 幸好爸手術很順利, 現在帳單什麼還沒報銷, 我決定再給嫂子兩萬, 讓她先拿去買房, 畢竟已經看好了, 到時候被別人買走了就不好了。 等報銷的錢到帳了再給我也不遲, 你們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