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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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2, 2018
“好好活著比什麼都重要”
作者© / 張小花
音樂© /《走不出回憶》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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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終極三問, 我是誰?現實是什麼?人為什麼要活著?
從小家庭教育給我們灌輸的理念是, 沒有什麼比生命更重要, 活著才可能擁有一切, 死了就什麼也沒有。
可是在後來的大風大浪裡, 當一個人失去他所珍視的所有, 面臨絕境, 內心崩潰, 他又該何去何從。
但是如果自殺就能解決問題, 那麼這個世界上就沒有活人了。
網上看到一則消息:
一位00後的小姑娘, 獨自一人在杭州實習租房, 但卻在隨後的幾個月遭到了房東的性騷擾加強姦未遂。
小姑娘當時就報了案, 卻因為種種原因, 事情一直沒有得到她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她把詳細的事情經過發佈在網路上, 立刻引起很多網友關注。
因為是實名制發佈, 小姑娘需要承受的壓力和爭議非常大。
她說事情發生之後, 房東樓某某的的媽媽扇了她一巴掌還用很多惡毒難聽的話咒駡她。
朋友們都擔心她把這件事情公開了, 以後該怎麼生活, 自己的媽媽勸她算了, 回來吧。
小姑娘說她想過死。
打碎了玻璃在自己手臂上劃了幾十道。
可是憑什麼是她死, 犯錯的人不是她, 該悔過的人還沒有認錯, 她為什麼要死。
這件事讓小花印象很深的是, 小姑娘在採訪視頻中說了這樣一句話:我臉也不要了, 面子也不要了, 就要一個結果。
什麼時候受到傷害, 爭取權利, 勇敢反擊變成一件丟臉的事情了?
但很多時候, 現實社會就是這樣, 一句簡單的你是一個差點被強姦的女孩兒, 就能輕易摧毀一個人的自尊心。
我們在唾棄施暴者的同時, 別忘了受害者更需要我們保護。
幸好的是, 好像不用多說, 網友們在這件事上的觀點, 出奇的一致。
想起了另外一個臺灣女孩兒, 她叫林奕含。
13歲的她被一個大她37歲的輔導老師施暴, 性的暴力和恐怖籠罩了她5年。
成年後, 她是臺灣才華橫溢的女作家, 但卻選擇在生命最美好的年華在自家臥室上吊自殺。
在她25歲時的婚禮上, 她說:
我失去了快樂這個能力, 就像有人失去他的眼睛, 然後再也拿不回來一樣。
但與其說是快樂,
我失去了吃東西的熱情, 我失去了與人交際的熱情, 以至於到最後我失去了對生命的熱情。
作家侯虹斌說, 在正常的理論中, 受害者是不會被人用異樣眼光指指點點, 且傷害可以被彌補, 生活也可以繼續。
可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現實的社會。 無論是面對遭遇性侵害的受害者, 還是患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礙患者, 我們的社會輿論都有滿滿的惡意。
只要有女生被強暴, “誰叫你穿得這麼暴露”“誰叫你這麼晚出門”“女生要提高安全意識, 晚上還出什麼門”等言論就會出現, “受害者有罪論”屢見不鮮。
真正殺死林奕含的不是那5年黑暗的歷史, 是輿論從未停止的傷害, 是那些陌生人的惡言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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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送給大家季業先生的一段話: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 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 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覺無力發光, 那就蜷伏於牆角。
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
不要為了自己苟且而得意;
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們。
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 但不可以扭曲如驅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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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有關愛的等待, 多漫長, 都不長
- G O O D N I G H T -
作者:張小花。 一個熱烈又冷漠, 蠻橫又懂禮, 極富兩面性的90後姑娘, 謝謝你看到我, 希望你記住我。 我有一個公眾號, 只寫一些走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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