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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烈士的線民被公訴:網路絕對不是法外之地!

人們常說,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在生活中, 就有那麼一些愛出風頭、口無遮攔的“毒舌”, 喜歡在網路上發表一些聳人聽聞、甚至是侮辱他人言論。 殊不知網路也非法外之地, 網路既是虛擬的也是現實的, 無論是誰只要觸犯了法律法規, 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近日, 江蘇省一個線民就因為自己的“胡說八道”攤上了官司。

來自媒體的消息說, 2018年5月12日下午, 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一幢高層住宅發生火災, 消防戰士謝勇解救被困群眾時將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讓給向其求救的戰友使用, 自己則被濃煙熏嗆從高樓墜落,

後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 5月13日, 公安部批准謝勇同志為烈士並頒發獻身國防金質紀念章。 5月14日, 中共江蘇省公安廳委員會追認謝勇同志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並追記謝勇同志為一等功。 同日, 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謝勇“滅火救援勇士”的榮譽稱號。

謝勇的英雄壯舉感動了無數人, 當地數千名幹部群眾自發地前往英雄的靈堂悼念, 表達對烈士的崇敬之情。 然而,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 在社會各界沉浸在悲傷憐惜之中時, 卻有極少數人發表不實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論。 5月12日, 線民王某在微信群裡發佈極端的侮辱性言論。 王某的所作所為讓廣大線民非常生氣, 5月13日, 王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月14日, 淮安經濟開發區的曾某也在微信群裡散佈不實言論,

對謝勇烈士進行污蔑, 並在有人提醒他王某已被處理, 對他進行勸阻時, 張狂的曾某竟然叫囂說“拘留算什麼, 坐牢我都不怕”。 5月15日, 曾某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而當地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上述線索後, 高度重視並迅速介入、依法履職, 對上述線索進行立案審查, 收集相關證據, 並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的程式。 經過教育之後, 王某深刻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行為, 並表示在今後的生活中將遵紀守法, 積極弘揚正能量, 悔過自新, 並在媒體上公開發表道歉信, 向謝勇烈士的親屬及社會表達其真誠的歉意。 鑒於其悔過態度較好, 且願意公開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 檢察機關決定不對其提起訴訟。

應該說, 這個王某還是屬於“識時務者”, 雖然他前期發表過侮辱謝勇烈士的不實言論, 也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但是, 在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勸導之下, 他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言行, 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因此, 他誠懇地向謝勇烈士的家屬及公眾道歉, 並表示自己今後一定會悔過自新, 積極地向社會傳遞正能量。 最終, 看在他態度誠懇的情況下, 檢察機關免於對其提起訴訟。

古人常說,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既然王某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言行, 並積極表示要悔改, 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 司法機關“放他一馬”也算是一種非常正確的原則。 至於那個“死不改悔”的曾某, 恐怕就沒有王某這麼幸運了。

我們相信法律一定會對他做出公正、客觀的判決。 不管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和原因, 曾某的做法真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為他的不當言論不僅是對謝勇烈士和他家屬的侮辱, 也是對法律法規的肆意踐踏, 不嚴懲真的難以平民憤、正國法。

一個沒有英雄的國家是悲哀的, 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註定沒有希望的。 中華民族不僅英雄輩出, 而且是一個特別崇尚英雄的民族。 從古自今, 我們湧現出多少英雄兒女?這些英雄是我們民族的脊樑, 更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習的榜樣。 年輕的消防戰士謝勇面對熊熊燃燒的烈火, 為了保護和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挺身而上, 這就是英雄的壯舉;在發現戰友求救時,

他又義無反顧地將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讓給了戰友, 把生的希望留給了戰友, 這又是怎樣一種人性的光芒?在這位年輕的消防戰士心裡, 群眾和戰友的安危是第一位的, 也正是有著這樣的信念, 他才做出了那樣感人肺腑, 催人淚下的英雄舉動。

一條年輕的生命永遠地逝去了, 留給他家人的是無盡的悲痛和一生都揮之不去的傷痕。 對於這樣一位有情有義、視死如歸的年輕戰士, 我們除了感動就是敬佩和惋惜。 試問一下, 那些整天發牢騷的人, 當你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你能做到像謝勇烈士那樣嗎?

我們想告訴大家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已經正式頒佈並實施了, 那些任何褻瀆英雄、醜化英雄的不法行為,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我們更希望全社會都要樹立起一種崇尚英雄、熱愛英雄、景仰英雄的濃厚氛圍。讓英雄的精神永遠閃光!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我們更希望全社會都要樹立起一種崇尚英雄、熱愛英雄、景仰英雄的濃厚氛圍。讓英雄的精神永遠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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