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一則微博熱帖——男主拒絕在房產證上加女主的名字, 女主提出了多項婚前要求:
感情的事多多不是很懂, 不過婚姻法我還是看得懂的。
多多說過, 哪怕你不是從事理財行業, 也得去看一下婚姻法、繼承法、物權法等與個人財產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房產證上該寫誰的名字?這問題的爭議性一直都很大, 但其實只要稍微瞭解一下婚姻法, 你就知道房子的歸屬主要根據出資方來定。
由於婚前婚後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一旦結了婚, 除了另有約定, 基本上你的就是我的, 包括工資、公積金、經營收入、繼承的財產等。
但你婚前擁有的卻不是我的。
拿房子來舉例子——
婚前雙方全款買房, 房子無疑是雙方的。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 房子是男方的, 加上你的名字也改變不了, 因為你沒出錢。
不過現在能全款買房的人不多, 一般都是男方出首付, 婚後夫妻倆一起供房的, 就像上面的微博熱帖。
帖子中女方不願意供房是因為男方沒有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 以為房子與自己無關。 其實,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女方在婚內如果有參與供房,
剛剛也說了, 婚後基本上你的就是我的, 如果婚後女方哪怕不供房, 但男方用的是工資(共同財產)還貸, 那按照婚姻法來說, 房子也有一部分歸於女方的。
除非, 婚後男方用的是婚前個人財產來還貸, 那房子就與女方無關了。
當然, 夫妻倆可以書面約定共有財產的, 比如寫清楚哪些財產歸各自所有, 哪些共同所有, 或哪些各自佔有多少......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才按照婚姻法來執行。
多多建議, 結婚前所有朋友不管男女都去看一下《婚姻法》, 3千多字可以幫你理清很多問題。
婚姻不易, 不要因為房產證上的一個名字而讓彼此之間的感情變質。
今天是520, 貌似現在的情人節越來越多了,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另外, “希望你結婚的時候, 有錢也有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