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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吃一半,員警突敲門開單「你沒戴口罩」他氣炸申訴「在家也被罰?」反被狠狠打臉:員警沒有錯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 臺北市萬華區1名63歲唐姓男子, 16日晚間9時前往艋舺公園閒晃, 警員立刻上前勸導, 沒想到唐男毫不領情, 反而迅速轉身離開, 警員只好全程蒐證, 全案移請衛生局裁罰8000元。

自從全臺升三級警戒後, 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民眾外出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 否則將處以3千至1萬5的罰單, 那麼, 在家裡不用戴口罩, 不是理所當然的嗎?日前卻有一位高雄男子, 明明待在家吃飯, 卻莫名其妙吃罰單?申訴也被駁回,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圖片來源:ettoday

據《ettoday》報導, 來自高雄旗山的沈姓男子, 21日下午在家裡吃午餐、沒配戴口罩, 吃到一半時卻有人敲門, 他上前查看竟是員警和衛生人員, 當下以為對方要宣導戴口罩事項, 便不疑有他直接開門, 沒想到卻被斥責「沒有戴口罩」要開罰, 讓他頓時覺得太冤枉了...

圖片來源:中時

男子表示, 當下覺得很疑惑, 自己在住家一樓看電視吃飯, 員警掃街經過時, 卻登門說他不符規定要開罰, 讓他相當傻眼...他錯愕地接過罰單, 上面清楚寫著:「營業場所未戴口罩。 」便十分不解, 自家一樓雖然作為鑰匙行營業, 但這陣子早已停業、也將玻璃門斷電, 根本沒有其他客人, 只有他在場。

他問員警:「沒營業也要開單嗎?」對方僅回答:「不行。 」原來, 即使鑰匙行因疫情停業, 卻仍算是營業場所。 衛生所人員解釋, 「即使店家沒開張, 只要在營業場所就必須戴口罩, 要吃東西只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非營業場所。 」事後, 他不服氣打電話去投訴, 但該單位卻無人接聽,

讓他相當無奈。

圖片來源:聯合報

對此, 衛生局也回應, 高雄市政府早已規定營業場所需全程戴口罩, 目前又無法得知現場狀況, 沈男的陳述內容他們會參考, 等裁量後再依違規程度開罰。

大家要特別注意了...尤其是自家兼營業場所的民眾,

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罰啊!

萬華分局呼籲, 現在正值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 民眾盡量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 出門務必戴好口罩, 除勤洗手與消毒, 做好手部清潔外, 還需落實實名制等規定, 倘若警方發現相關違規情事, 將當場蒐證並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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