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處可見的消防栓是緊急時刻的救命工具, 惟國人對維護消防栓的醒覺度低, 常常也可見到車輛停放在消防栓前的禁區, 甚至破壞偷取消防栓變賣, 阻礙分秒必爭的救援工作。
普遍上, 國人都知道消防栓的重要性, 然而, 卻沒有達致一個共同維護消防栓的共識, 反而頻頻出現破壞和偷取消防栓結合器, 以及在禁區停放車輛的事件導致在發生緊急事時, 因受阻擋而無法使用消防栓。
你知道嗎, 根據大馬的消防局條律, 消防栓四周是不允許有任何事物阻擋, 因此發現有商家或車主在消防栓位置放垃圾桶等等物品及轎車或阻擾消防栓, 將會被當局對付!
據了解, 用花盆、垃圾、樹木等遮蓋、包圍或匿藏消防栓, 或錯誤使用消防栓, 可被消拯局開出罰單, 而這是1988年消防服務法令(341法令)下可發出罰單的違例事項中最多公眾犯下的錯誤。
消防服務法令第26條文第一項闡明, 任何人覆蓋、包圍、蓄意隱藏, 或第2項的影響、干擾消防栓操作, 或第3項的消防栓水源用在非救火用途, 都會被罰款100令吉。
在1988年消防服務法令第26條文下, 一旦案件被帶上法庭, 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若消防栓被阻擋, 一旦發生火患, 將影響消拯員的反應時間, 拖慢拯救過程。 所以民眾受促留意, 不要在消防栓附近放置其他物品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