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一項殘忍野蠻的制度, 就是活人殉葬, 以人殉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 殉葬和陪葬不同之處就是:用各種手段讓活人死於墓中, 有的是自願的, 也有的是被強迫的。
活人殉葬盛行于殷商時期, 殷商君王死後把生前享用的一切都帶到了墳墓中, 其中就包括他的美妻豔妾。 考古專家曾在河南安陽發掘商王大墓, 墓中共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 其中商王妃墓中16人殉葬, 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屍骸, 全部為年青女子。
據《吳越春秋》記載, 闔閭的女兒死後, 為了能讓女兒風光下葬, 他就引誘百姓為女兒殉葬,
人殉制度到了秦漢以後就很少有了, 大多都是以木俑、陶俑來代替。 但是到了到了遼代, 人殉之風又死灰復燃了, 直到明朝晚期結束了殉葬制度, 雖然廢除了殉葬制度, 但各種自願或強迫的殉葬還是存在的。 到了民國時期, 一些地區還有買買童男童女殉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