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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釣魚場獲準重開,業者嚴格遵守SOP,開業不到3小時警員突擊:罰5萬

釣魚場業者前一天才獲悉可在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下開放, 豈料兩個釣魚場翌日重開后卻突然遭警方取締, 15名釣魚客和2名業者接獲罰款額總數高達5萬令吉的罰單!

一名中罰單的釣魚場業者陳先生指出, 自5月12日落實全國行管令(MCO)后, 其兩座位于烏雪的釣魚場就暫時關閉。

他說, 他于5月14日獲悉釣魚場可在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即包括佩戴口罩、掃描MySejahtera等防疫措施下重開, 因此昨日早上9時便重開兩座釣魚場。

“我的釣魚場都有遵守防疫指南, 空間原本可容納70人, 但在行管令期間, 同時間最多只允許30人進入。 ”

他說, 結果兩座釣魚場在營業不到3個小時, 卻遭警方上門突擊, 還向現場的釣魚客開出罰單。

他披露, 警方的說法是他們接獲投訴而上門執法, 之后沒收業者和訪客的大馬卡。

他說, 當時, 兩座釣魚場分別的7名和8名釣魚客, 以及他和身在另一座釣魚場的巫裔股東全部人隨后于下午大約2時被帶往警局。

陳先生表示, 他們共17人被帶到警局, 結果苦等約4個小時, 直到下午六七時才有警方出來, 并向他們發出罰單。  

他說, 他和巫裔股東各接獲1萬令吉罰單, 15名釣魚者則各接獲2000令吉罰單。

根據罰單內容顯示, 警方是援引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 指該釣魚場沒有獲取國家安全理事會的允許下營業。

“在行管令期間, 釣魚場不是我們自己喜歡就重開的, 但警方沒有讓我們有解釋的機會, 只是叫我們去繳交罰款。 ”

“警方不是當場給予勸告或勒令關閉, 而是向我們開出罰單, 令我們深感無奈, 也心生不忿。 ” 

陳先生說, 他們所有接獲罰單者都對混淆的標準作業程序導致他們中罰款而深感不滿,

因此他們將于明日向衛生局上訴, 要求撤銷罰款。

警方星期六突擊釣魚場, 隨后向業者開出1萬令吉的罰單, 令業者感到不忿, 同時也對現有的標準作業程序感到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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