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有一名23歲的吳姓女騎士, 在7月經過中山區復興北路時, 被一名53歲王姓賓士女駕駛, 突然開啟車門躲避不及直接大力撞到, 最後送醫不治。
消息一出被各界大力撻伐, 直言王女所停的位置根本是不能停的紅線, 在開門的時候也沒有注意後方來車就直接開門, 導致吳女騎車經過時無法閃避突然開啟的車門。 事後在臺北地檢署審理時, 王女稱女騎士根本就是自己騎車摔倒的!隨後她發覺吳女倒地後才開門查看, 堅決否認。
直到檢察官拿出路口監視器的畫面打臉王女的說法, 最後眼見已經事證確鑿她才承認自己犯下的錯誤, 表示自己開的公司「已經破產」, 沒辦法賠償吳女家屬。
秋姓公車司機則表示, 因為王女違停在路邊, 又突然開車門, 女騎士才會撞到車門往左倒地, 他行駛公車在後方反應時間只有1、2秒, 也趕緊剎車, 只是一切來不及。
而當時大家都覺得相當無辜的秋姓司機, 最後判決有沒有罪呢?
▲消防人員將吳女救出送醫, 經急救後宣告不治。
太過分了!到底是真沒錢還是不想賠而已?從頭到尾都不想承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