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 糧食又產于土地, 農民又是指長時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 農業生產的根本還是種植, 農民之所以稱之為農民, 最起碼應該是有地可種的一群人。 那麼農民2018年確權後, 20歲以下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呢?
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 將再對土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 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從1997年算起, 那麼新一期的土地承包期應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我國現在正在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是新農村發展的一個助力器。
考慮到穩定土地的承包關係, 給農民一個明確的土地預期,
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 也是農民的生活保障和生活依靠。 土地不能作為財產繼承, 如果一個戶口名簿上的家庭成員全部去世, 集體是可以將其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新增人口的, 還有就是因撂荒收回的土地, 因全家進城自願交加的土地等, 都可以用來分配。
城市裡工作的人很多也沒脫離農村戶籍, 也就是在老家還有屬於自己的土地, 但是他們真的會像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回鄉種地嗎?一部分土地留給家裡人種植, 如果自家人也因為年齡、搬遷等問題不能種植土地,
在農村人, 背朝藍天腳踏黃泥, 一年下來每畝地淨收益才幾百元錢, 收入太少。 許多祖祖輩輩務農的純農戶, 大多數都是現在的貧困戶。 一個農村人, 一輩子辛苦勞作, 所能換來的是溫飽, 在農村的兄弟們心裡是十分清楚的。 千萬別糾結在有無土地上, 而是要糾結在小孩可否念書成材, 能否進城打工做買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