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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瑞舒伐他汀28天后,可以抽血檢查肝功能嗎?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 應該主要是擔心他汀類降脂藥的肝損副作用問題。

首先, 他汀類降脂藥確實存在一定的肝損害風險, 發生率約為0.5%~2.0%, 通常出現在治療後的開始3個月內, 且呈劑量依賴性。 所以對於活動性肝硬化等有嚴重肝臟疾病的患者, 是禁用他汀類降脂藥的。

但是對於其他絕大多數患者, 他汀類降脂藥的肝損問題發病率低, 且即使發生後絕大多數也損害較輕, 及時減量或停藥後肝功能大多可完全恢復正常, 也不用過於擔心。

由於中國具有龐大的乙肝攜帶者和慢性肝病患者, 所以對於服用他汀類降脂藥的患者,

一般建議6周後複查血脂、肝功能、肌酶、血糖等, 如血脂達標且無藥物不良反應, 可逐步改為每6~12個月複查1次;如血脂未達標且無藥物不良反應者, 每3個月監測1次。

所以對於首次服用瑞舒伐他汀的患者, 如無特殊不適, 可在服用6周後複查肝功能。

當然, 國產的瑞舒伐他汀是28粒一盒, 在一盒吃完後(28天)來醫院重新配藥時, 如不想麻煩, 複查下肝功能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必要性不強而已。

最後, 相對于阿托伐他汀等他汀, 瑞舒伐他汀的肝損風險相對還是比較小的, 不用過於擔心。 相對於服用他汀帶來的獲益, 特別是一些心血管疾病患者, 遠遠大於其可能帶來的風險, 千萬不要因噎廢食, 只要沒有禁忌癥, 有服藥指征的該吃還是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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