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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子申請延長逗留特別準證,結果申訴過程困難重重,毫無人情

馬來西亞移民局在本月12日宣布, 持社交探訪簽證逾期逗留馬來西亞的外籍人士, 須在4月21日之前離開大馬, 否則將被采取行動,

持有社交探訪簽證因疫情逾期滯留大馬的中國女子姜小姐4月20日到新山移民局申請特別準證, 以便可延長逗留, 然而過程中卻障礙重重。

姜小姐坦言, 自己壓根兒預約不了到移民局去辦理申請的時間, 于是只好在男友的陪同下, 20日一早直接到移民局看看情況。

“結果(移民局)什么都不讓我們辦理, 必須要有領事館的信件, 但領事館的電話一直都是打不通的。 (移民局官員)還一直質問我為什么都那么長時間了還不離開, 其實真心讓人心寒, 感覺自己好像犯人一樣, 在這里被質問。 ”

“我們也是疫情期間特殊情況才逗留到今天, 誰不想回家, 身在他鄉, 又不是在這里賺錢。 ”

姜小姐的本地男友馬先生透露, 一到移民局, 移民局官員便向他們拋出多項疑問,

包括“姜女士為何之前不返國”以及“為何不線上預約”等問題。

“我去到(移民局)的時候, 他們就在門口問了一下情況, 問說我們是要辦理什么的, 然后我們具體地說情況, 他們就看了(姜女士)的護照。 說實話, 一開始(移民局官員)是說各種理由, 包括你們沒有網上預約, 為什么早早不回呢, 各種的說法。 ”

“然后我們也解釋說, 去年我們有嘗試過幾次要回去了等等。 ”

這名因疫情逾期逗留大馬的姜小姐 , 原訂于去年返國, 無奈已買的機票陸續取消航班, 之后她還誤信他人, 花了萬元人民幣購買機票, 結果才發現是一場騙局!

同時從去年到現在, 在零收入的情況下, 她只能咬緊牙根負擔生活費。

如今大馬移民局在本月12日宣布, 持社交探訪簽證逾期逗留我國的外籍人士, 須在4月21日之前離開大馬, 否則將被采取行動。 這意味著, 社交探訪簽證已逾期的姜小姐, 必須最遲4月21日離開大馬, 否則將受到對付。

姜小姐透露, 她是在2020年1月底跟隨大馬籍男朋友在馬過年,

當時疫情嚴重, 所以買不到返國的機票。

“在去年7月, 我已買的亞航機票陸續取消航班, 再后來透過面子書看到有人協助買機票, 當時的機票價格是萬元(人民幣)起跳, 結果誤信他人而被騙了錢。 ”

她指出, 從去年3月到10月, 機票價格最便宜都要近1萬元人民幣。 而她后來因為經濟條件的關系, 不敢再買機票了。

她說, 雖然目前已有返國的航班, 但她必須等到今年5月才有足夠的資金買機票, 而現在的機票都是在3000元人民幣左右。

“我回國后還必須準備隔離費用, 這對于疫情打擊下失去收入的我們, 是一筆高費用。 ”

她認為, 大馬政府應該宣布給予我們至少1至2個月的時間來安排, 畢竟機票不是每天都有的。

她希望, 馬來西亞政府能重視此問題,

對他們這些因疫情受困在大馬的外國人給予多一點寬限或幫助。

“現在, 如果(大馬政府)是要這樣要我們離開, 說實話, 我們也只能說相當無奈。 況且現在是馬來西亞疫情的非常時期, 這樣只會搞到我們心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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