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對匈奴的四十年戰爭, 不但花完了70年積累而且為了籌措軍費巧取豪奪。 漢武帝“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禍”。
(1)對匈作戰花費巨大, 評價漢武帝的功勞, 要重重地給“文景之治”加功勞!沒有“文景之治”的積累, 你能夠打嗎?漢匈戰爭首先是把經濟搞好做好了積澱!這點如果忘記, 那麼只能說是“本末倒置”。
在整個漢武帝統治時期, 兵力達到三萬以上的騎兵大規模作戰就有十多次。 每次戰役都需要十數倍以上的步兵保障物資, 而這些物資全部是政府供給。
古代沒有汽車, 全靠人工和木質車輛, 再加上各種保障人員。
古代一人打仗需要至少15人進行保障。 為了漢武帝調動的60萬軍人, 最低需要900萬人進行運輸。 以上是葛劍雄先生的推算。 可以說, 為了對匈奴作戰, 漢武帝調動了整個漢朝人口用於支持戰爭。
如果沒有漢初70年的雄厚積累, 他能受得了?僅憑漢武帝八年為政歲月能攢下這麼多物資?古代有許多看似風光的帝王, 一上臺就搞浩大的工程、給百姓發福利、搞政績, 如果沒有之前的積澱, 能做到嗎?
(2)為了支付戰爭軍費, 漢武帝開始採用“強取”措施, 對於之前民力進行了透析
同樣為了支付戰爭軍費, 漢武帝除了後期鹽鐵國營外, 利用鑄幣和國家權力對文武和百姓進行了強取。
例如發行白鹿皮幣和“白金三品”:一尺見方的白鹿皮定價四十萬錢;白金(白金就是銀,
中國史書在金銀稱謂上比較混亂)三幣分別為龍紋幣, 重八兩當錢三千錢, 實際兌換(銀銅比價)價值400文;馬紋幣重六兩當錢五百錢, 實際兌換價值250文;龜紋幣重四兩當前三百錢, 實際兌換價值170文。
而且, 漢代還施行各種各樣的以錢贖罪的方式。 同時, 對富民、商人等進行了以稅法為名的豪奪。 可以說, 這種做法造成有錢人同樣進入了軍隊, 對未來西漢軍事力量的傷害也是有的。
總而言之, 為了戰爭費用漢武帝將政治、法律都與經濟結合在了一起, 其目的一個:湊足軍費。
(3)漢武帝的錯誤在於:過於理想化,
認為憑藉漢朝的實力,
可以摧毀一種文明、一種生活方式,
漢武帝僅憑軍事無法亞服匈奴民族。
對匈奴作戰主要是衛青指揮的六次大戰、霍去病的一次, 歷時十多年。 匈奴方面的損失是20多萬人和幾百萬牲口。 漢朝方面損失了十幾萬人和幾十萬匹戰馬。 然而, 漢武帝仍然無法徹底打敗匈奴, 匈奴只是從漠南逃到了漠北。
其根本原因就是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的兩種文化的較量, 你若想打敗匈奴, 那就必須打敗遊牧民族這種生活方式。
也正如此, 到了東漢時期,
同樣, 匈奴之後的突厥也是如此, 是靠幾百年的時間, 才將其徹底打敗。 因此, 對於強敵我們不能頭腦發熱, 覺得光憑自己的才智、氣概就可以一敗而之。 更不能因為, 不能一舉擊潰而罔顧民力去執意為之。
最終, 漢武帝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下《輪台罪己詔》並多次拒絕向匈奴、西域地區發動戰爭, 開始休養生息、培植民力。 所以, 在其統治下, 沒有發生像秦末農民大起義那樣的事件。
因為封建社會古代的老百姓只會重視眼前利益, 你不能讓百姓獲得生存、溫飽, 你就是在偉大也會被推翻。 因為, 偉大是給後來人的, 命則是給活著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