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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海請32天婚假「37天內結婚4次」老闆不批「反被勞工局罰款2萬元」網友:迷之操作,誰更離譜?

結婚後每個人都想擁有一段相對比較空閒的時間去享受新的生活, 婚假就可以滿足的大家需求, 所以婚假是現代社會中大家非常關注的勞動福利之一。

新婚的勞工享有多達8天的婚假, 並規定資方要依照規定如常發放工資, 不得任意扣薪!雖然這樣的員工福利, 曾讓不少人都曾在心中偷偷萌生假結婚賺婚假的念頭, 但你可知道現實生活中還真的有人這樣做嗎!

臺北市一名在銀行工作的女子為了放假, 不斷結婚、離婚。 報導稱, 該女子去年結婚後向公司申請第一次八天婚假, 假期結束後卻未返回上班, 反而馬上辦理離婚, 隔天立刻又結婚。

就這樣在37天內連續跟同一個人結婚4次、離婚3次, 並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32天, 但銀行只準第一次結婚的八天假期, 該男子認為公司欠她24天假期, 因此向「勞工局」提出檢舉。

最近知名律師分享一起跌破眾人眼鏡的勞資糾紛, 臺北有名銀行行員在4月6日結婚, 4月7日至16日之間請了婚假。 但沒想到放假到第8天的時候, 行員突然離婚並在隔天又再度與同一人結婚, 並提供了離婚和新婚的證明, 再次向業單位申請婚假!

但該員工的主管單位因認為事有蹊蹺, 只核準該名員工第一次的新婚假期。 卻沒想到該名行員向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更讓人傻眼的是, 勞工局竟還裁罰了銀行2萬元罰鍰

遭受處分的銀行感到相當不服, 決定提起訴願。

「勞工局」相關人員表示, 儘管上述職員做法不合理, 但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跟不同人結婚才能給假, 只要有結婚事實就要給予假期, 對於職員是否有濫用權力部分, 「訴願委員會」要求重新作出處分。

網友感歎:

「還有這種操作」

「那結婚的獎金能給三次嗎」

「有沒有天理」

天下之大真的無奇不有!大家對這事件的判決結果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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