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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前合法變違建!苗栗老農夫婦抑鬱亡,被罰205萬含冤三年翻案

苗栗老農詹坤源3年多前向卓蘭鎮公所申請、縣府核發建照蓋資材室, 就在即將完工前卻遭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認定違法, 不但重罰205萬還須拆除, 讓含冤的老農夫妻在10天內先後抑鬱而終, 經政院調查後直到日前才還給老農公道, 不予處罰且同意退還罰款!

圖/TVBS

苗栗一名詹姓老農, 生前申請農舍, 取得建照, 把畢生積蓄230萬, 拿來蓋房子, 完工前三河局發現位置在河川區域內, 開罰205萬。 他要領錢買肥料, 才發現帳戶凍結, 不動產查封, 10幾天後含冤而終, 太太10天後也跟著走了。 事隔三年, 行政院撤銷這張罰單, 家屬要求國賠蓋房子, 拆房子的損失。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這棟鐵皮農舍花了老農畢生積蓄, 但是蓋好就破拆除, 留下基樁, 看得出來當時鋪水泥建造的痕跡。 這樓起樓塌, 有小老百姓, 無限的辛酸。

立委徐志榮:「王老先生有塊地咿呀咿呀唷, 我現在要跟您報告的是詹老先生有塊地。 」

立委質詢, 唱起王老先生有塊地, 因為苗栗的老農詹老先生有冤屈。 他在大安溪畔種葡萄, 申請蓋農舍拿到建照, 又被罰, 含冤而終。

立委徐志榮:「冤望啊他要蓋之前他不是違建啦, 他有卓蘭鎮公所的,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圖/TVBS

老農2017.09向卓蘭鎮公所申請蓋農舍獲準, 12月取得建照, 把畢生積蓄230萬拿來蓋農舍。 完工前8天, 2018.03三河局尋巡防員發現, 這是在河川區內, 不能有建築物, 要求恢復原狀。 7月依據水利法罰205萬。 老農11月要領錢買肥料, 發現帳戶凍結不動產查封, 家屬說他從此鬱鬱寡歡,

11月19號病逝享壽81歲, 10天後太太也跟著走了享壽79歲。

三年之後, 4月1日行政院撤銷了這張罰單, 要求三河局退還罰款。

老農媳婦:「我都照著程式來我那麼守規矩, 你竟然還罰我205萬, 然後鎮公所裡面的職員, 還有縣政府裡面的職員都沒事, 反而是我們這些老百姓有事。 」

家屬說, 他們照規矩, 一步一步來, 爸爸一生心血都在這, 卻得忍痛拆了它。 三年後獲得平反, 誰又該為這樣的錯誤負責, 家屬要跟卓蘭鎮公所除提出國賠求償。

圖/TVBS

卓蘭鎮長詹錦章:「有時候有疏失疏失看, 怎麼去挽回他怎麼去彌補他。 」

家屬表示, 當時老先生230萬蓋農舍, 被迫拆除又花了30萬, 除了退還罰款之外, 必須把這些損失要回來。 另外, 上香告訴父母親, 他們畢生奉公守法, 清清白白, 冤情得雪, 沒有違法蓋房子這件事了。

根據《蘋果新聞》報導, 第三河川局副局長張稚煇說, 正辦退還罰款, 農舍位置確在河川管制區, 因雙方認知落差釀憾事。 卓蘭鎮長詹錦章昨說, 接任後發現承辦員當年確有疏失, 造成老農權益受損;家屬提告月底會有判決結果, 公所會負責且賠償,官員究責待定讞再檢討。

公所會負責且賠償,官員究責待定讞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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