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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後座抱嬰被檢舉超載」拿罰單喊冤:有用揹帶啊!網友兩派論戰「誰敢帶孩子出門」

日前有一位媽媽發文, 表示自己收到了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 竟然是被民眾檢舉「機車超載」開罰300元,

讓她感到既無奈又生氣, 直呼:「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 才能載小孩出門嗎?」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 這位媽媽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 表示她收到了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罰單,

上面註明她騎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南路交叉口時, 被後方民眾以「機車超載」為由檢舉, 需要繳納300元罰款,

讓她非常無奈, 認為對方太沒有同理心, 不懂得體諒他們這些沒有車子, 卻需要載孩子出門的父母。

原PO解釋, 孩子只有1歲, 實在沒有合適的安全帽, 加上孩子有用揹巾揹在胸前了, 只是被外套擋住, 所以才會看不見。

她表示, 如果不是沒有汽車, 她也不會用機車載孩子, 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 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

這篇貼文曝光後, 立刻就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 一部分人和原PO抱持相同看法, 說:

「實在不懂檢舉的那位什麼意思, 如果有車可以開, 誰還願意騎車載小孩」、「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 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 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現在生育率愈來愈低了, 因為沒錢的人還是佔多數, 連出門都要擔心被檢舉」。

但也有網友認為, 三貼就是違規, 員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 被抓到也沒什麼好辯解:

「又不只有機車和汽車, 嫌計程車貴的話, 還有公車和捷運啊」、「檢舉人真的是為了小孩安全著想吧, 其實新北搭車已經算方便了, 不要說沒車無法出門, 走路都比三貼還安全」、「生小孩之前本來就該先計畫好未來, 不是生完才說沒駕照、沒車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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