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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丟失的手機,備份雲端出現熟悉的面孔,事主求助:該問嗎

手機的雲端系統, 是許多愛用手機紀錄生活的人必備的, 而且現在手機輕巧, 如果不小心丟失 , 至少還有雲端可以儲存回憶而不至於懊惱。

但 如果多年前丟失手機的雲端內, 發現了熟悉的面孔, 妳會選擇去找對方詢問嗎?

社員小Z, 在爆廢公社發問~

想詢問廣大的網友們

我在六年前手機掉在某所國小

然後因為找不到而去報警

就在今天 , 我登入了我不見那隻手機的帳號。

相簿有備份功能 , 因此看到了拿走我手機的人的長相。

還這麼剛好, 他又是我朋友的表妹。

請問是你們會算了, 還是會去詢問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圖中那女生手上拿的就是我當年的手機

#我手機不見的時候還不認識我朋友

#是手機不見後3年才認識我朋友的

#這隻手機應該不在了 #不過看日期有使用一年左右

社員們傻眼回應「會說啊~撿走就是他的?不知道昨天才一個被判刑嗎」

「要欸 , 至少要讓她知道你知道!」

「"咦, 我在遺失手機的備份相片中看到你耶"...這樣很明顯嗎?XDD」

「撿了佔有還是偷都不對, 會問看看對方到底是怎麼拿到手機的」

「我會問, 她怎麼有這支手機的, 然後找一下相簿跟她説那是我之前在用的, 看她怎麼回!」「都過六年了。 。 。 大部分人也都換手機了, 往事就讓他過去吧」

「不會要回來!但是至少讓對方知道妳知道這件事~」

「有沒有一種可能 手機被撿到的人拿去賣掉 朋友的表妹買到 」

「會問欸~對方不知道妳是誰嗎?」

「是被偷走了吧…

六年前的事情了, 看你嘍

不過開心最重要啦!不要為了以前不重要的人生氣」

「應該要問清楚, 可以不追究

給她機會教育一下, 跟她說什麼是對的」

「我會問耶 雖然手機已經不想要回了 但不想姑息這件事 讓他知道他不要自以為聰明」

「會問!要讓她知道她這樣是不對的」

「六年了, 刑法已經過了追訴期!但你可以把證據給你身邊人知道這人是是手腳不乾淨的人!」

「曾走過必留下痕跡, 做過的事就該負上責任, 是我的話, 我直接開門見山的「公開」說清楚, 而且還要找「守不住秘密」的朋友陪同!

當然, 在這之前, 我會收集好所有的證據!他再否認, 彼此也心知肚明瞭!」

(圖片來源:網路 示意圖)

原po在留言處回覆說, 她是為了要找當年的照片才會登入雲端, 結果看到這張自拍照她也傻了, 因為不知道該不該問, 才會上網求助大家的意見。

但小編是覺得, 不管是用哪種方式取得這隻手機, 據為己有的行為就是不對的。

社員原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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