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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孩子6歲之前,父母不要逼迫他們做5件事,危害孩子的一生

孩子幸福快樂的度過一生是每一位家長的美好心願, 對於孩子來說, 有一個快樂無憂的童年, 能讓他們受益一生。

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 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癒童年。 」

根據心理學研究, 孩子6歲前的經歷, 將會對他的一生造成影響。

週末陪女兒練琴, 聽說了這樣一件事:

和女兒一起練琴的小男孩小南, 因不滿被媽媽逼著練琴, 於是猛地把門關上, 反鎖了。 氣急敗壞的媽媽竟然用斧子把門, 劈!開!了!

最後, 小南當然是被教訓了一番, 帶著眼淚乖乖去練琴了。

聽完, 真的是太心疼這個孩子了。

每一位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 因為愛, 難免會對孩子有所期待, 希望孩子各方面都發展得好。 但是, 孩子有自己的發展規律, 有些事情急不得, 逼迫往往會適得其反。

在孩子6歲前, 這5件事千萬別逼孩子做。

逼孩子勇敢

01

有一個朋友, 對女兒要求特別嚴厲。 她的口頭禪是:「做不到, 就別叫我媽媽!」

女兒一歲半的時候, 走不動要抱抱, 她說什麼也不抱, 必須讓孩子自己走到路盡頭。

女兒學舞蹈, 跳不好下課就要一直跳, 直到動作達到標準為止。

女兒怕黑, 那乾脆就讓她哭到習慣。

她說:「只有這樣, 孩子將來才能勇敢。

女兒上小學時, 一次在體育課上暈倒了。

原來, 她週末逼著女兒爬最高的素質拓展道, 女兒一腳踩空, 摔傷了胳膊。 但因為怕媽媽責怪她不勇敢, 所以一直憋著不敢說。

朋友只關注孩子的行為是否勇敢, 卻忘了媽媽的關愛、理解和保護才是孩子勇敢的由來。

勇敢從來不是逼出來的, 而是孩子從內心自然生長出來的。

只有內心有充足的愛和能量的孩子, 才敢去大膽嘗試, 才能擁有真正的勇敢。

否則, 一味地逼迫, 只會讓孩子更加脆弱。

逼孩子外向

02

《安靜, 就是力量》的作者說:我們一味地吹捧外向,

其實是犯了嚴重的錯誤。

內向只是性格的一種, 不等於膽小、懦弱, 只是孩子更注重自我內心的感受罷了。

其實, 內向孩子的洞察力、理解力和創造力更優秀。 過多的社交和熱鬧, 對他們反而是一種消耗。

這位媽媽的逼迫和負面標籤, 壓得孩子不斷地自我否定、自我懷疑, 更加重了他融入群體的恐懼和焦慮。

紀錄片《零零後》裡有個從小到大都內向、孤僻的女孩。

幼稚園老師勸她融入集體,她卻說:

「我就喜歡自己玩兒,我覺得一個人玩兒挺好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十年後,長大的女孩也有了朋友,但還是享受一個人的孤單和自在。

存在即合理。

比起外向,我們更希望孩子擁有真正的快樂。

逼孩子分享

03

女兒小時候,有一件事讓我印象深刻。

一次鄰居帶著女兒萱萱來我家做客,還給女兒帶了玩具。當時正趕上女兒不在家,臨走時,我從女兒亂七八糟的布娃娃中拿出一個送給萱萱。

晚上睡覺時,女兒發現布娃娃不見了。我告訴她送給萱萱了,女兒聽後大哭不止,非要我去要回來。

雖然意識到自己做得不對,但送出去的東西怎麼好意思再要回來,好說歹說才算是把女兒安慰住了。

結果沒過兩天,我在收拾女兒房間時發現,那個被送出去的布娃娃正安靜地躺在那堆娃娃中間。

原來4歲的女兒,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到隔壁鄰居家把娃娃要了回來。

我沒有怪女兒,這本來就是她應該享有的權利,是我強行把她的東西送給了別人,又沒有幫她爭取回來。

女兒用行動證明,她對自己的東西有決定權。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私下把女兒的東西送過人。女兒也沒有因為她的「自私」而不懂分享,恰恰相反,現在已經7歲的她和小夥伴的關係很好,懂得謙讓,也更知道享有自己的權利。

很多時候,我們覺得孩子理所當然可以分享的那些「小玩意」,卻是他們安全感的所在——這是我的東西,我才有支配它們的權利。

逼孩子分享,不但會失去孩子的信任,還可能讓孩子更加不會表達、更加懦弱和依賴他人。

分享是一種美德,但前提永遠是尊重、自願和快樂。

逼孩子分房睡

04

母子分房睡是大事,可該在幾歲分呢?

3個月、6個月、2歲、3歲、4歲,還是普遍提倡的5歲?

閨蜜在孩子5歲生日的第二天,就著急逼孩子自己睡。

「不能拖了,不然就影響獨立了!」

結果,孩子要麼睡不著,要麼總在噩夢中醒來。

有一次,兒子說害怕,非要跟父母一起睡,又被閨蜜訓斥了一頓,生拉硬拽地將他拖回去。

結果,兒子竟用打火機點著紙,引燃了窗簾,幸虧被及時發現。

孩子哭著說:「媽媽,我錯了,房間裡有只大怪獸,我害怕,書裡說用火可以把它嚇跑……」

最後,閨蜜帶著深深的挫敗感,又讓孩子睡回了大床。

養孩子真的有固定公式套用嗎?

如果說科學育兒有標準,那也只能是每個孩子獨一無二的發展特點。

當孩子有了足夠的安全感時,分房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逼孩子過早認字

05

1968年,美國一位元幼稚園老師教孩子認識了字母「O」,孩子的母親將老師告上法庭,理由就是過早教孩子認字母,破壞了孩子的想象力。

最後,媽媽贏了。

比提前教孩子學知識更重要的,是保護孩子的天性。

經過跟蹤研究,那些被逼著過早認字的孩子,初入學時確實有些許優勢,但3年級後就不明顯了。

塔夫脫大學教授在《閱讀大腦的故事和科學》中提到:

如果把這個過程提前,就等於讓孩子執行一些他們不具備的功能。

孩子4歲前主要運用右腦,還處於形象思維階段,而文字、字母、數位都是抽象符號。過早地認識這些,孩子不僅不能真正理解和吸收,還會損傷想象力和直覺力。

因此不要強迫孩子4歲前認字。

認字早不等於學習好。決定學習好壞的,是學習能力,而不是提前學習。

陪孩子一起講故事、讀繪本,豐富孩子的詞彙,或者多討論一下問題,這些會比早識字更有意義。

教育學家說:孩子的生長發育規律才是教育規律。

如果孩子是一棵小樹,那麼就讓他自然生長,必要時施以援手,而不是處處干涉、緊逼,這才是優秀父母應該做的事。

有耐心、有悟性的父母,才能收穫一個枝繁葉茂的孩子。

更加重了他融入群體的恐懼和焦慮。

紀錄片《零零後》裡有個從小到大都內向、孤僻的女孩。

幼稚園老師勸她融入集體,她卻說:

「我就喜歡自己玩兒,我覺得一個人玩兒挺好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十年後,長大的女孩也有了朋友,但還是享受一個人的孤單和自在。

存在即合理。

比起外向,我們更希望孩子擁有真正的快樂。

逼孩子分享

03

女兒小時候,有一件事讓我印象深刻。

一次鄰居帶著女兒萱萱來我家做客,還給女兒帶了玩具。當時正趕上女兒不在家,臨走時,我從女兒亂七八糟的布娃娃中拿出一個送給萱萱。

晚上睡覺時,女兒發現布娃娃不見了。我告訴她送給萱萱了,女兒聽後大哭不止,非要我去要回來。

雖然意識到自己做得不對,但送出去的東西怎麼好意思再要回來,好說歹說才算是把女兒安慰住了。

結果沒過兩天,我在收拾女兒房間時發現,那個被送出去的布娃娃正安靜地躺在那堆娃娃中間。

原來4歲的女兒,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到隔壁鄰居家把娃娃要了回來。

我沒有怪女兒,這本來就是她應該享有的權利,是我強行把她的東西送給了別人,又沒有幫她爭取回來。

女兒用行動證明,她對自己的東西有決定權。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私下把女兒的東西送過人。女兒也沒有因為她的「自私」而不懂分享,恰恰相反,現在已經7歲的她和小夥伴的關係很好,懂得謙讓,也更知道享有自己的權利。

很多時候,我們覺得孩子理所當然可以分享的那些「小玩意」,卻是他們安全感的所在——這是我的東西,我才有支配它們的權利。

逼孩子分享,不但會失去孩子的信任,還可能讓孩子更加不會表達、更加懦弱和依賴他人。

分享是一種美德,但前提永遠是尊重、自願和快樂。

逼孩子分房睡

04

母子分房睡是大事,可該在幾歲分呢?

3個月、6個月、2歲、3歲、4歲,還是普遍提倡的5歲?

閨蜜在孩子5歲生日的第二天,就著急逼孩子自己睡。

「不能拖了,不然就影響獨立了!」

結果,孩子要麼睡不著,要麼總在噩夢中醒來。

有一次,兒子說害怕,非要跟父母一起睡,又被閨蜜訓斥了一頓,生拉硬拽地將他拖回去。

結果,兒子竟用打火機點著紙,引燃了窗簾,幸虧被及時發現。

孩子哭著說:「媽媽,我錯了,房間裡有只大怪獸,我害怕,書裡說用火可以把它嚇跑……」

最後,閨蜜帶著深深的挫敗感,又讓孩子睡回了大床。

養孩子真的有固定公式套用嗎?

如果說科學育兒有標準,那也只能是每個孩子獨一無二的發展特點。

當孩子有了足夠的安全感時,分房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逼孩子過早認字

05

1968年,美國一位元幼稚園老師教孩子認識了字母「O」,孩子的母親將老師告上法庭,理由就是過早教孩子認字母,破壞了孩子的想象力。

最後,媽媽贏了。

比提前教孩子學知識更重要的,是保護孩子的天性。

經過跟蹤研究,那些被逼著過早認字的孩子,初入學時確實有些許優勢,但3年級後就不明顯了。

塔夫脫大學教授在《閱讀大腦的故事和科學》中提到:

如果把這個過程提前,就等於讓孩子執行一些他們不具備的功能。

孩子4歲前主要運用右腦,還處於形象思維階段,而文字、字母、數位都是抽象符號。過早地認識這些,孩子不僅不能真正理解和吸收,還會損傷想象力和直覺力。

因此不要強迫孩子4歲前認字。

認字早不等於學習好。決定學習好壞的,是學習能力,而不是提前學習。

陪孩子一起講故事、讀繪本,豐富孩子的詞彙,或者多討論一下問題,這些會比早識字更有意義。

教育學家說:孩子的生長發育規律才是教育規律。

如果孩子是一棵小樹,那麼就讓他自然生長,必要時施以援手,而不是處處干涉、緊逼,這才是優秀父母應該做的事。

有耐心、有悟性的父母,才能收穫一個枝繁葉茂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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