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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撞見老公「家中偷吃」!新婚僅30天心痛離婚!5天後竟收私訊「喔喔喔喔」,人妻爆氣怒告!

有些男人渣就已經夠糟了, 還很噁心!像是最近有個剛給出了判決的案子就是如此, 臺中一名詹姓男子2019年2月結婚, 結果不到一個月就在家中偷吃, 還被妻子撞見。 當時妻子傻眼拿手機錄影存證, 詹男竟對妻子動手, 妻子也因此內心萬念俱灰, 因此在結婚滿月當天離婚。

怎料5天後, 詹男傳訊逼前妻當「P友」遭拒, 竟瘋狂轟炸騷擾。 臺中地院審理後, 近日判決詹男及小三應賠償3萬元;騷擾部分, 男方另賠償3萬元。

▲妻子新婚撞見老公偷吃, 心灰意冷提出離婚, 怎料竟收到不堪入目的訊息...(示意圖, 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指出, 正宮小禎(化名)2019年2月26日結婚, 定居在臺中, 怎料同年3月23日深夜11點回到家中, 卻在門口發現女性鞋子, 而且主臥房門緊鎖, 內心不禁起疑, 因此拿出手機錄影蒐證, 不料詹男一開門發現鏡頭, 立刻出手搶奪手機, 並對小禎動手, 導致她遍體麟傷。

小禎心灰意冷, 同年3月26日協議離婚。 事隔短短5天, 詹男突然用臉書傳訊「很久沒跟妳做O了」、「想要做O嗎」、「好想妳吸一下」、「禎, 我要妳吸」。 小禎不堪其擾, 表明不願做「P友」, 怎料詹男持續傳訊騷擾「妳也想做O不是嗎?不用不承認」、「喔喔喔喔喔妳那個時候讓我真的很舒服」、「我承認我很硬了!」

▲臺中地方法院。 (圖/網路資料畫面)

小禎忍無可忍, 決定向法院提告, 主張2人已經侵害她的配偶權, 民事部分就身體遭傷害部分求償25萬元, 騷擾部分另外求償25萬元, 合計新臺幣50萬元。

臺中地院審理時, 詹男否認有動手, 還辯稱他和謝姓小三雖在主臥房獨處, 但兩人衣著完整, 卻遭小禎咬傷, 並暗示「妻子隔天才去驗傷」。 至於騷擾部分, 詹男反駁, 妻子只截圖對自己有利的對話, 在外面早有男人。

謝姓小三也強調, 當時2人都有穿衣服, 她是來「幫忙打掃」房間和廁所, 沒有跟詹男發生任何事情。

▲小三辯稱是來幫忙打掃, 令人感到十分牽強(示意圖, 與當事人無關)

法官認為, 被告早前向檢察官坦承動手, 又在深夜11點與謝女獨處一室、同床共枕, 顯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情, 實難採信相關辯詞, 因此原告主張身分法益遭侵害自屬有據, 2人應連帶賠償3萬元。

騷擾部分, 法官指出, 被告聲稱妻子在外有男人, 但這並不足以解免或成為被告騷擾的理由, 更何況原告提出截圖證據,

亦屬有據, 因此判決被告應賠償3萬元, 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前夫這個噁男行為, 很多網友都非常憤怒的表示:「喔屁喔」、「打掃?是男的用他的牙籤清理女的身上蜘蛛網嗎??」、「關於人畜, 請一律選擇放手……放了牠, 展開新的人生……」、「是打掃沒錯啊, 只不過掃的是盤絲洞的蜘蛛絲啊」、「是老娘就會開啟物理超度模式」

也有網友納悶, 「這婚當初是怎麼結的啊!」、「所以是什麼東西的存在讓妳跟他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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