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代簽, 作為快遞行業的潛規則, 在快遞公司與快遞員的踐行下, 已經成為生活中的普遍現象了。 身為顧客, 如果自己能及時、完全地收到快遞, 我倒也不反感這種情況, 畢竟也算是與人方便。 但既然是潛規則, 這裡面的爭端是絕對不少的。
沒有明面上的規定, 代簽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門。 有些是快遞員自作主張代簽, 有些是快遞員獲得顧客同意後代簽;有些是快遞員交由鄰居代簽, 有些則直接在網站代簽。 我還記得第一次遇到快遞被代簽時, 還以為自己的快遞被人從哪旮旯裡偷走了。 亂七八糟,
近日, 有媒體報導, 一名快遞員因代簽法院傳票, 使案件當事人未能及時參與案件審判, 致使其從業公司被江蘇泗洪法院罰款30萬元。
30萬元對一家公司而言, 可能並不算多大的損失, 關鍵是這件事情所暴露的問題。 近些年, 網購的普及也帶動了快遞行業的飛速發展, 各類資本的湧入, 也讓快遞行業的前行有著“中國速度”。 但“多快好省”不可兼得, 快遞行業引起的問題也不少。 滯後的規定, 使資本的湧入與逐利得不到規範, 從業公司與從業人員的品質自然是參差不齊。 在這種情況下, 快遞代簽已經算是可以忍受的情況了, 壞件、丟件才是最令人厭煩的情況。
這件事情既是給快遞行業的警告,
現在, 網上流傳著各類投訴快遞的經歷與攻略。 雖然因公司規模, 所處地點的不同, 顧客所接受的快遞服務大不相同, 但投訴的管道大同小異。 大家可以通過國家郵政局或各大公司提供的投訴管道進行投訴。 依這次事件來看, 我覺得還是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 更有效些。
國家郵政局網官網, 其服務欄下的消費者申訴為公眾提供了投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