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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分中內三連撞 保全喪命每天上班路段

王姓死者在每天必經上班路線, 兩分鐘內遭到3次撞擊後喪命, 警方表示這起車禍已經涉及刑法的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 會請檢方釐清2輛車是哪一部撞擊造成死亡。

記者廖凡漪:「當時王姓死者就是在早上六點多的時候, 天上還毛毛細雨疑似天雨路滑, 打滑自摔後2分鐘3連撞。 」

據瞭解, 這名王姓死者是保全, 當時要去西屯區上班, 6點14分02秒自摔後, 起身撿拾物品, 總計3部機車與4部小客車陸續閃避, 6點14分23秒後再遭後方機車撞倒地, 2部轎車緊急停下沒有碰撞。 6點14分47秒一輛急駛而過的深色轎車, 右前輪撞擊王姓男子, 接著有路過騎士看見後下車協助指揮交通, 但一名駕駛白色轎車疾駛而來, 壓過男子, 總計才兩分鐘就命喪此處。

第五交通分隊小隊長吳俊儒:「就遭一臺(深色)自小客車碰撞之後, 該小客車是離去的一個狀態。 」

警方表赤深色轎車肇事逃逸, 調閱監視器後, 請人到案說明, 肇事駕駛承認清晨開車發生碰撞, 但他向警方供稱, 因為天色昏暗沒有注意到機車與騎士倒地, 直到逼近機車才趕緊閃避, 碰撞後有停下來, 以為自己撞到的是機車, 認為「沒有自己的事」就離開了, 另外撞人的機車, 及白色轎車都說視線不佳,

所以閃避不及, 才撞上去。

第五交通分隊小隊長吳俊儒:「他就是壓到之後卡在左後車輪的一個地方, 就是有一個拖行的情形。 」

警方表示這已經涉及刑法的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 現在將移送地檢署, 請檢方釐清2輛車是哪一部撞擊造成死亡,

但包括機車騎士與2名轎車駕駛, 都必須負起肇事責任。 30歲的王姓男子在每天必經上班的路線喪命, 讓家屬非常難過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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