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新聞中, 經常可以看到有許多兄弟姊妹為了家產撕破臉的消息, 為錢破壞了珍貴的手足之情不免讓人感嘆。 而日前也有一對姊弟, 為了母親的遺產分配鬧上法院, 不過弟弟卻出面喊冤, 在此之前已經足足20年沒有見過姊姊, 讓遺產分配事宜變得更加複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 巫姓一家4口在老父親過世後, 剩下母親獨自撫養姊弟2人。 某天, 女兒因為和母親起了爭執決定負氣離家, 且一走就是20年, 期間就像人間蒸發一樣從沒回來, 也對家中母親、弟弟不聞不問。
直到2017年9月, 巫家老母親因病過世, 但直到此時弟弟依舊找不到姊姊, 還曾登報尋人, 希望姊姊「儘速與胞弟聯絡處理善後一切事宜」, 不過直到母親的後事都已經辦完, 姐姐仍然沒有現身...無奈之下, 弟弟便拿著母親的證件、印章, 將媽媽名下約467萬的現金全數領出, 併轉存於自己名下。
沒想到此時, 消失20多年的姊姊突然現身, 且一開口就要求和弟弟分家產, 而巫家弟弟則認為多年來都是他在照顧老母親, 並負擔了一切醫藥費和喪葬費用, 拒絕將家產分給宛若陌生人一般的姐姐, 拿不到錢的她一氣之下將弟弟以「偽造文書」等罪名告上法院。
事後交由高雄地院審理發現, 雖然弟弟聲稱母親的遺產是拿來處理醫藥費和喪葬費, 但法官依照單據只查到他支出了10幾萬元, 且登報後也沒有等姊姊現身, 就已經將遺產全數轉到自己名下, 判定巫男因偽造文書罪判刑10個月、緩刑3年。 最後弟弟則同意將家產照法律規定, 分一半給親姊姊以換取和解, 才終於免去牢獄之災。
雖然該分的財產還是要分, 但姊姊多年來都沒有和家人聯繫也是滿不應該的呢...大家怎麼看呢?
親情, 很多時候面對利益可能不堪一擊。
站的立場不同, 各自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想要維持的利益, 人的本能更多還是替自己考慮, 並且希望自己能夠越過越好, 這種想法越是強烈的時候, 就越是容易犧牲他人的利益為自己讓路。
人與人相處, 總是避不開這種選擇, 就算是親情也不能例外。
甚至原本關係很好的兩個人, 最終也能因為這種思想上的偏差,各自產生自己的小心思,最終不復曾經的情誼。
所以,每個人可能在生活中,在人情世故上,最終都會遇到屬於自己的寒冬。越是長大,純粹也就變得越是可貴。
而那些真正適應法則的人,往往可能生活得更好。
最終也能因為這種思想上的偏差,各自產生自己的小心思,最終不復曾經的情誼。所以,每個人可能在生活中,在人情世故上,最終都會遇到屬於自己的寒冬。越是長大,純粹也就變得越是可貴。
而那些真正適應法則的人,往往可能生活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