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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有6種信函的一種,就可順利通過警方路障

隨著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及行動管制令2.0明日開跑, 許多人在異鄉的游子紛紛趕著返回工作州屬,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已向執行路障檢查的警察發出指令, 人情味酌情處理民眾跨州事務。

(吉隆坡13日訊)隨著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及行動管制令2.0今日開跑, 全國人民被禁止跨州、行管令區禁止跨縣;不過, 只要你備有6種信函的其中一種, 就可順利通過警方的路障!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11日指出, 隨著政府宣布禁止跨州和跨縣, 路障行動(SJR)會在今日(1月13日)凌晨12時01分生效。

受行管令2.0影響的民眾, 禁止跨州和跨縣, 唯獲準工作者無需出示警方批準信, 即可出門工作。

另外, 一些特殊情況者也獲準出門。 對此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昨日也指出, 警方將人情味酌情處理民眾跨州事務。

“目前在國內實施的行動管制令(MCO)、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MCO)或復原期行動管制令(RMCO),

警方都會酌情處理。 ”

特殊情況者除了是特定領域獲批繼續工作者, 也包括獲準跨州或跨縣上課者、需要出庭或到醫院進行隔離者。

此外, 一些因緊急狀況如有家人病倒或病逝者, 或受水災影響的災黎, 只要獲得警方的批準信函, 都可以順利跨州或跨縣到目的地。

民眾途經警方路障時, 可出示的6種可通關信函包括:

1. 警方批準信件

2. 雇主所發出的工作信件和員工工作證

3. 國際貿易及工業部(MITI)所發出的批準信

4. 國家天災管理機構(NADMA)所發出的的隔離信件

5. 律師的法庭事務信件

6. 教育部的特別信件

針對警方批準信件, 有特殊情況的民眾須下載申請表格, 填妥后再交到鄰近警局做出申請。

以下是下載行動管制令跨州表格的網站:

https://www.rmp.gov.my/docs/default-source/permit-pergerakan-perintah-kawalan-pergerakan-(pkp)/borang-permit-pergerakan-perintah-kawalan-pergerakan-(pkp).jpeg?fbclid=IwAR3v7xqUe5WJRwBnJBC714VpX32jXL7kQmS0ld95xh66ELqLzzA-hGZs-Oo Measure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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