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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娶當天岳母「嫌7萬6聘禮太少」 臭臉逼婿2百萬聘禮「少一分都不行!」,新娘反應「全場傻眼」:怎麼結婚

生活總是比電視劇要精彩得多!10月8日, 江蘇一小夥在接親時, 遭丈母娘嫌棄一萬八太少, 引發網友紛紛吐槽。 「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價錢嘛, 怎麼臨時漲價?」

「這是愛情, 還是買賣?」當然, 也有網友認為「一萬八的確有點少, 不怪丈母娘不放女兒走。 」還有網友回憶起自己結婚時的花費, 感歎「現在真是連婚都結不起」。

日前, 江蘇徐州有一名新郎到女友家迎娶, 結果當場被準岳母嫌棄聘禮太少, 臉黑不讓女兒嫁, 不管現場親友勸說, 態度十分強硬。

據香港01報導指出, 當時新郎帶著一群親友、伴郎浩浩蕩蕩地到新娘家娶親, 也按照了一般流程順利到新娘面前了, 怎料岳母一見到新郎準備的聘禮, 只有1.8萬人民幣(約8萬臺幣), 立馬變臉說:「一萬八太小了!」, 只見所有親友都紛紛跳出來替新郎說話「這是入鄉隨俗, 我們這邊.......」, 沒想到岳母絲毫不顧情面, 雙手交叉、一臉不滿意地回:「少一分都不行!」

只見現場氣氛冰凍到一個極點, 親友被岳母反嗆回去後也都默默不吭聲, 而新娘則從頭到尾都坐在床上, 不但沒有替老公說話解圍, 還冷靜翹著二郎腿一直數著鈔票、滑手機, 新郎見狀完全一臉尷尬, 最後是新郎多加了一萬才順利過關,

但據友人指出, 兩人在交往時女方就曾要求他買房買車, 更獅子大開口要求如果要結婚聘金要50萬人民幣(約200萬臺幣), 最後是新郎苦苦哀求, 和岳母談好價碼才順利娶到女友。

圖片來源:微博

現場尷尬畫面:

開口就要200萬聘金!!!結婚不是件喜事嘛....

《民法典》實施後, 彩禮還能不能收?

「我國的《民法典》明確規定,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有些人就認為高彩禮被‘禁止’了, 其實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那樣。 」河南浩盈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瑞表示, 規定中的內容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而不是直接禁止彩禮。

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要知道, 「要彩禮」和「索取財物」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例如兩個人即將結婚, 女方要求彩禮100萬元, 但是男方家裡的條件非常好, 而女方家裡的條件也不差, 並且, 100萬元對於男方很容易接受, 而且男方也接受了, 那麼這樣的彩禮就不屬於違規的。

如果是男方拿不出100萬元, 而女方堅持要100萬元彩禮, 如果不給, 就不允許結婚, 在這樣的情況下, 已經干涉到了二人的婚姻, 那麼這就屬於《民法典》規定的范圍了, 是明確禁止的。 也就是說, 是否屬於索取財物的范圍, 主要是看經濟實力以及男方的自主意願。 如果男方自己都同意了, 那麼也就不在《民法典》規定的范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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