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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離異父母:孩子不能吃兩頓團圓飯,會吃太飽

小馬認為一直以來, 糾結年夜飯去哪吃的應該都是夫妻, 你想回父母家, 他想去婆婆家……別小看一場簡單的年夜飯爭論戰, 這恰恰是夫妻間的“權力斗爭”, 正好說明夫妻間相處時誰占主導權更多, 家庭的重大事項就由誰作主。

在新加坡, 一對離異夫妻, 為了與最小的兒子一起吃年夜飯, 鬧上法庭……

這對男女在2012年已結束了兩人的婚姻。 而在25年的婚姻生活中, 兩人育有4名子女。 目前, 最大的孩子已經逝世, 兩名女兒已經成年, 小兒子也13歲了。

兩人在離婚后, 共同撫養孩子, 5年來并沒有什么大沖突。 男方負責在每個周末以及年底學校假期照顧兒子, 其余時間交于女方照顧。

直至2019年, 兩人的關系突然惡化……

女方指責離異的丈夫沒有按照約定支付6000萬新幣的贍養費, 而男方認為離異的妻子故意不與他溝通。

2019年, 兩人為了爭與兒子吃團圓飯, 僵持不下。

女方認為, 由于兩名女兒都在國外, 她想要與兒子一起吃團圓飯。 而男方稱, 兒子必須與父親的家庭一起吃團圓飯。

兩人為此事, 鬧上了法庭, 尋求法官的裁判。

法官裁定, 孩子可以在除夕夜當晚, 先后吃兩頓飯。 但父母卻都不滿意這個決定。 他們認為孩子不可能吃兩頓團圓飯,

會吃太飽。

兩人上訴至高庭, 但被駁回。

法官表示, 父母雙方應該相互協調, 為孩子做出最好的安排。 不論最后的裁定是怎樣, 對孩子并不會起到什么影響。 但父母之間的爭吵卻會給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

小馬嘮叨:事實上, 他們雙方都是從自己的角度去看事情,

并堅持自己是對的。 但如果他們能夠放下自己的立場, 從對方的角度來看一眼, 你就會理解對方的主張, 從而想出中和的解決辦法, 這樣矛盾便得到了平衡。 為了孩子好, 也不能在爭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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