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是個生得一副好皮相的人, 一般這種人都挺講究的, 當然, 對另一半也講究。
我真不知道當初他看上我哪裡了, 在一起後, 我似乎不滿足他的要求了。 他對我意見很大, 勒令我化妝、減肥。
大概是不想讓他自己丟面子吧。
那你剛開始的時候為什麼要追我啊喂?!
總之, 我已經墜入了愛河, 掉進了他的陷阱, 對他言聽計從。
化妝?好!看網上的化妝教學, 我慢慢掌握了適合自己的妝容, 這個簡單~
那減肥呢?
為了瘦下來, 我連主食都戒了, 換來的卻是生理期不調、兩眼發昏、每天都不在狀態。
後來, 我們社團有活動, 要求我每天都要去現場維持秩序, 站都站不穩的我, 怎麼可能勝任這項任務呢?
只好恢復飲食。
一周下來, 活動圓滿落幕, 我也重回體重巔峰, 其實......也不胖, 周圍沒有一個人說我胖啊。
沒過幾天, 我就收到了他的短信:你不適合我, 分手吧。
我大哭一場, 硬是三天沒吃飯。
我像一攤爛泥巴一樣躺在床上, 肚子還在咕咕地叫著。 窗外燦爛的陽光穿過樹葉, 傾瀉在我的書桌上, 角落裡零食的包裝袋被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袋零食在我眼裡, 就像夏娃眼中的蘋果, 散發著禁忌的氣息卻又讓人難以拒絕。
我罪惡的雙手伸向了它,
天吶, 太香了, 這就是膨化食品的味道嗎?我好像已經一個世紀沒有吃到了。
在薯片入嘴的那一瞬間, 我的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滿足, 像一朵極度渴望雨露的花, 迎來了一場細雨。
也就是在那個瞬間, 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皮囊美的人, 不一定擁有美麗的靈魂, 也不一定, 擁有一雙能夠發現美麗的眼睛。
當初他會追我, 說明我長得不差。 可是, 我沒有其他值得欣賞的點了嗎?我活潑開朗, 和身邊任何人都能成為朋友;我細心穩重, 所有人都信任我, 願意把事情交給我處理;我唇紅齒白, 哪怕不化妝, 也不會被淹沒在人群中。
他怎麼可以揪住自己不滿意的一點不放手, 而不去發現我其他的優點呢?
這是他的問題,
我應該就這樣, 啃著薯片, 等著那個懂得欣賞我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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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想說:
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中持續不斷地對你挑三揀四, 請你不要再為ta找藉口了, 不要自責, 怪自己不夠好了。
真正的原因很簡單, 相信你也有所感覺:
相比愛你, ta更愛他自己。他寧願打擊你也要達成自己的目的。
活脫脫的自私鬼。
不分手留著回家過年嗎?
一旦分手, 你會馬上發現, 自己並不是ta口中那個一無是處的傢伙。
你, 也有自己的光芒。
他發現不了, 總會有人發現的。
而那個人, 才是你的MR.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