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參加處理香港示威的警員個人資料被公開, 部份警員在示威現場遮掩面孔, 以免被人認出。
香港多家網路公司據報按當地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法》的要求,
目前「香港編年史」的網站已經被多個網路供應商封鎖, 但網站本身仍然在運作, 香港境外的人仍然可以使用網站, 香港境內使用虛擬私人網路(VPN)也可以正常使用網站。 香港媒體引述當地其中一家主要網路供應商「香港寬頻」表示, 已經按《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香港編年史」網站, 其他網路供應商就沒有回應傳媒查詢。
香港2019年爆發示威活動以來掀起了「起底」熱潮, 許多香港的民主派、親建制派人士、記者和員警的電話、住址等個人資料被公開到網路上,
除了「香港編年史」, 一個稱為「香港解密」的網站也刊載了一些民主派人士、示威者和記者的資料。 雖然兩個都是「起底」網站, 「香港解密」至今仍然可以正常運作, 令外界質疑香港當局的做法有「雙重標準」。
部份香港網路供應商中斷與「香港編年史」網站的連結, 但網站本身運常正常。
香港《國安法》第43條規定, 香港警方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時, 可以要求「資訊發佈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資訊」, 而根據香港政府之後公佈的相關實施細則, 警方可以在香港保安局局長批準下「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臺或相關部分」。
但外界質疑香港當局這次封鎖「香港編年史」的決定過程並不透明, 其中香港特首選舉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批評警方未有引用法庭禁制令或聯絡網站的管理人,
前立法會議員塗謹申也說, 他難以理解公開警員資料如何危害國家安全, 形容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門檻很低, 「任何事情只要政權不喜歡便違反國安法」。 他又說, 過往「起底」案例, 警方都以違反法庭禁制令或其他法例執法, 看不見今次有何理據引用《國安法》。
香港警方回應傳媒查詢表示, 不評論個別個案, 但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 警方可要求服務商, 對涉及「相當可能構成」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電子訊息, 作出禁制行動。
香港過去如何處理「起底」行為?香港自2019年因《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示威浪潮, 同時掀起了「起底」的風潮,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10月的數字顯示, 署方在2019年6月至當月處理了4700多宗相關投訴, 許多資料被公開的人和他們的家人受到電話滋擾。
香港當局針對這種行為, 向法庭申請了臨時禁制令, 規定外界不可公開發佈警員、司法機構人員或他們家屬的個人資料, 否則可能觸犯藐視法庭罪。 示威浪潮爆發以來也有多人因為被指違法公開警員和他們家人的資料被起訴, 部份被判囚。
但外界質疑公開許多示威者、民主派人士或記者個人資料的「香港解密」網站同屬「起底」性質, 至今卻沒有人因而被起訴,網站也沒有在香港被封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受香港媒體查詢時曾指出,這個網站在外地登記,因此沒有權力要求對方提供網站營運者的資料。
至今卻沒有人因而被起訴,網站也沒有在香港被封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受香港媒體查詢時曾指出,這個網站在外地登記,因此沒有權力要求對方提供網站營運者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