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離婚了。
講實話, 看到這條消息, 我吃驚不小。
63歲的她竟然不懼大眾的眼光, 瀟灑的結束了與邢李原長達24年的婚姻。
在湖南衛視《偶像來了》節目中,
我在香港拍了十年戲, 1984年到1994年, 我每天覺得就像在一個荒島上。 我覺得特別孤獨, 邢李原讓我很有安全感, 那時候我就覺得就算要天上的星星月亮, 他都可以滿足我。
很顯然林青霞是奔著愛情去的, 可能很多人覺得林青霞嫁入了豪門, 但在她看來, 不過是嫁給了愛情, 如果愛情消失殆盡了, 那麼就結束吧, 沒必要繼續糾纏。
一個什麼也不稀罕的人, 最稀罕的應該就是愛吧。
林青霞的成名路似乎很容易。
17歲剛高中畢業和同學逛臺北西門町中華商場, 被導演追了三條街邀拍了《窗外》, 該片在香港公映後讓林青霞一舉成名, 當時的影視圈中說林青霞像天仙下凡,
後來, 香港武俠片的興起, 為林青霞提供了一個新的機會, 而對於大多數觀眾而言, 他們初識林青霞是緣于徐克的電影, 也正是有了徐克, 她的演藝事業才會一帆風順。
林青霞當時要美貌有美貌, 要事業有事業, 簡直羨煞別人,
有人覺得林青霞離婚太過衝動, 都63歲了, 還折騰什麼呀, 可我反而覺得, 這婚離得漂亮。
既然當時是奔著愛情去的, 自然也要奔著愛情離開, 如果不愛了, 離開就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