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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愛過,又忘記,愛過的人,會留在你心裡一輩子

在這個世界上, 來來往往的人很多, 然而能讓人記住的並不是太多。 所以就有人感慨:「朋友或是情人, 能走過3個月的已不容易, 能堅持6個月的值得珍惜, 能相守1年的堪稱奇跡。

能熬過兩年的才叫知己, 超過三年的才值得記憶, 5年後還在的, 應該請進生命裡, 10年後依然在的, 那就不是朋友了, 已經是親人, 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們曾經愛過, 又忘記了。 而你, 依然在一千個隱喻裡, 以瓷的溫潤和裂痕不知不覺, 就得用「時過境遷」來整理過去了而那麼多來不及開始的, 來不及開始就結束的 。

這輕飄飄的人生, 如果你能壓住一陣風也算無悔了。 一個人用力做過一件事, 即便事情早已結束, 而這件事也依舊會停留在人的心中。

當一個深情人用力愛過一個人, 即便人已走, 即便想忘記這段情, 卻又難以割捨那段回憶。

現實生活中, 能夠打敗愛情的, 不止是小說、電視劇中會有的充滿戲劇性的橋段, 還有一個又一個層出不窮的生活細節。

那些情緒堆成的垃圾山, 像深海裡的鯨, 在隱秘中成長, 漸漸體型龐大, 浮出水面。

要麼, 就不遺餘力地向她奔跑, 拔除路遇的所有荊棘, 在面對面的一刻, 坦承心中所有的歡喜與恐懼。 如若不然, 就從此時此刻開始, 慢慢地將她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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