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一名男子連續2日因為偷竊遭逮, 怎料他在第2天進警局時, 竟在廁所內離奇死亡, 詭異的是, 發現時嘴部以下全是血, 頸部有2處傷口, 但警方卻稱其畏罪咬舌輕生, 此外還有很多疑點, 讓家屬懷疑是警方刑求下手太重, 才會導致死亡。
當年27歲的男子因為曾發生嚴重交通事故, 腦部接受過大手術, 以致於精神和情緒狀況異常, 有多次到商店買東西「忘記」付錢被店家送警局的紀錄。 2002年11月7日他在永和文化路一家超商偷竊高粱酒, 店家當場人贓俱獲, 將他送中正橋派出所, 經檢察官諭令一萬元交保, 警方稱男子被捕、偵訊、送押都無異狀。
沒想到, 男子隔天再度行竊被送進中正橋派出所, 他說要去上廁所, 之後卻一直沒有回去, 等到警方發現不對勁進入查看, 只見他嘴巴以下都是血, 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 男子是咬舌自盡, 但法醫驗屍發現, 舌頭沒有傷口, 反倒是頸部有2處傷痕, 一個刺穿氣管、一個使甲狀動脈破裂, 傷口深大約1.5公分, 大小和他身上的瑞士刀相符。
家屬懷疑男子生前可能遭刑求或追打致死、或被迫自殘, 由於他左手大拇指甲被剪斷, 從指甲尖銳的角度推測, 可能是在匆忙間被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