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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男大生輾斃校花女友!最後傳訊:我要帶妳走 國民法官判無期

▲洪琦開車輾撞女友, 還企圖焚屍, 被判處無期徒刑, 引起臺灣社會批評。 (資料照)

臺南致遠管理學院10多年前發生恐怖命案, 大三學生洪琦不滿與劉姓女友分手,

開車輾斃劉女, 接著又企圖焚屍, 當時被判處無期徒刑, 引起臺灣社會痛批。 如今臺南地院召開模擬法庭, 由律師、檢察官、法官還原當時的狀況, 交由國民法官審判, 而判再度出爐, 國民法官依然判處無期徒刑。

時間回到2007年, 洪琦是致遠管理學院(現臺灣首府大學)的學生, 與劉姓女友同班, 雙方關係為男女朋友, 劉女外表出眾, 在校活潑外向, 又被封為校花。 不過, 兩人感情2008年8月生變, 鬧得不歡而散。

時間經過3個月, 劉女2008年11月與同班的顏姓同學交往, 讓洪琦感到不滿, 傳簡訊恐嚇劉女, 「妳帶走我全部, 我也要帶妳走。 」劉女感到相當害怕, 顏姓男友也擔心女友遭遇不測, 因此搬進租屋處同居, 就近保護女友。

▼洪琦不滿與前女友分手, 開車衝撞、輾斃對方, 還企圖焚屍。 (示意圖/PAKUTASO)

同年12月, 洪琦在教室喝酒鬧事, 被校方送往醫院, 接著被帶回臺北的住處, 後續竟然佯稱「回學校拿行李」, 開著家裡的車子南下, 買了沙拉油、木炭、汽油等物品, 想要燒死劉姓前女友。

洪琦開車到劉女的租屋處,

等候劉女出門上學, 沒想到看見小倆口騎車甜蜜雙載, 頓時心生恨意, 緊隨在2人身後, 加速將車撞飛。 劉女遭撞後倒地, 當時尚有呼吸, 沒想到洪琦再度迴轉, 逆向輾過劉女。

第一次輾過劉女, 洪琦仍不解恨, 接著不顧擋在劉女面前的顏男, 再度開車衝撞, 二度輾過劉女, 也將顏男撞飛到一旁的安全島。 洪琦停下車子, 想將劉女抱上車, 到郊區焚屍, 但因為力氣不夠, 加上一旁有同學阻擋, 因此沒成功。

▼洪琦輾過前女友仍不解恨, 還二度輾壓, 企圖到郊區焚屍。 (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劉女遭到連續輾撞, 最終不治身亡, 洪琦也被依照殺人罪起訴。 不過, 當時法院經過判決, 最終判處洪琦無期徒刑定讞, 引起社會譁然, 也有不少人批評審判者是「恐龍法官」。

時間經過10多年, 臺南地院召開模擬法庭, 首度引進國民法官, 還原洪琦案件的所有證據, 讓國民法官進行審判。

律師、檢方、法官聯手還原洪琦當時的精神狀況, 聲淚俱下地訴說成長背景, 從小希望得到關愛、以及犯案前曾經到精神科求診的狀態,

將多年前法官審判的現場完美還原。

值得一提的是, 在不知道洪琦案審判結果的前提下, 國民法官達成共識, 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及殺人罪等罪嫌, 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並褫奪公權終身, 與當時法院做出的判決相似。

中華民國2020年8月14日施行《國民法官法》, 目的是提升司法的透明度, 藉此反映國民對正當法律的感情, 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瞭解與信賴。

▼國民法官在不知實際案情的前提下, 選擇判處無期徒刑。 (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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