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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白衣人案 辯方求不公開證人資料 官:法庭要平衝知情權

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今23日續審, 案件今日展開辯方案情。 首被告王志榮及次被告黃英傑均決定不出庭作供, 但次被告打算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卻要求不要公開該證人的名字、公司名等資料, 因本案較敏感, 擔心會惹來騷擾。 法官葉佐文稱法庭要平衡公知情權, 最終拒絕其申請。 而該證人亦決定不出庭作供。

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王志榮(55歲, 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 電纜技工) 、鄧懷琛(60歲, 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 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 無業)和蔡立基(40歲, 機械技工), 他們被控暴動、串謀有意圖傷人和有意圖傷人等罪。

案中被告。 (詳看下圖)

辯方要求寫紙交代證人資料

第二被告黃英傑的代表大狀向法庭稱, 黃將不會出庭作供, 但將傳召一名證人,

惟他們要求不公開該證人的名字、公司名稱等資料, 希望可以透過「寫紙」, 只向法庭及控方交代, 法官葉佐文卻稱, 一般而言, 除非公開相關資料會令證人尷尬、造成人身安全威脅, 不然證人都會「開名」, 法庭要平衡公知情權。

證人擔心店舖受滋擾

大狀進一步解釋, 因為本案較敏感, 亦會被廣泛報道, 證人擔心店舖名被公開, 會惹來騷擾。 大狀又稱, 證人見到網上出現欺淩情況, 而其店鋪曾被標籤為「藍色」, 擔心作供後店鋪會被破壞。

葉官則指不少店鋪都會被標籤為某種顏色, 但也可照常營業, 直言「好多證人唔係一邊(顏色), 就係另一邊(顏色)」, 法庭憂慮若批準要求所引致的後果。 最終, 葉官認為理據不足, 拒絕作特別處理。

該證人得悉後亦選擇不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888/2019、DCCC 11、7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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