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今23日續審, 案件今日展開辯方案情。 首被告王志榮及次被告黃英傑均決定不出庭作供, 但次被告打算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卻要求不要公開該證人的名字、公司名等資料, 因本案較敏感, 擔心會惹來騷擾。 法官葉佐文稱法庭要平衡公知情權, 最終拒絕其申請。 而該證人亦決定不出庭作供。
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王志榮(55歲, 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 電纜技工) 、鄧懷琛(60歲, 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 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 無業)和蔡立基(40歲, 機械技工), 他們被控暴動、串謀有意圖傷人和有意圖傷人等罪。
案中被告。 (詳看下圖)
辯方要求寫紙交代證人資料
第二被告黃英傑的代表大狀向法庭稱, 黃將不會出庭作供, 但將傳召一名證人,
證人擔心店舖受滋擾
大狀進一步解釋, 因為本案較敏感, 亦會被廣泛報道, 證人擔心店舖名被公開, 會惹來騷擾。 大狀又稱, 證人見到網上出現欺淩情況, 而其店鋪曾被標籤為「藍色」, 擔心作供後店鋪會被破壞。
葉官則指不少店鋪都會被標籤為某種顏色, 但也可照常營業, 直言「好多證人唔係一邊(顏色), 就係另一邊(顏色)」, 法庭憂慮若批準要求所引致的後果。 最終, 葉官認為理據不足, 拒絕作特別處理。
案件編號:DCCC 888/2019、DCCC 11、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