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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難忘的人,不是老公,而是第一次「折騰」過她的人!

張愛玲說: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 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 久而久之, 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 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 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朱砂痣。

其實, 每一個女子也有過這樣的兩個男人。

張愛玲還曾說: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 念的是男人, 怨的是男人, 永遠永遠。

女人, 男人, 這個世界上最難懂的兩種生物。 不管發生什麼, 痛苦、難過、心酸、高興, 總會有一個人牽動著你的情緒, 讓你歡樂讓你憂愁。

但凡是人, 感情都會難以琢磨, 特別是女人,

總會覺得我嫁的不是我愛的, 我最不舍的, 竟然不是枕邊人。

而對於大部分女人來說, 內心深處最想提起, 又最難提起的, 不是現在這個一起柴米油鹽醬醋茶的老公, 而是那個第一次走進她心裡, 第一次「折騰」過她的人。

星星結婚2年

「他是我的初戀, 從高中到大學,

他陪了我七年, 我也陪了他七年。 我跟他通宵去過網吧, 陪他一起罰站, 接受老師的批評, 他陪我蹺課去過周杰倫的演唱會, 為了給我買一條價值不菲的項鍊吃過兩個月饅頭, 當然, 我也為他打過胎。 他是我第一個男人, 我是她第一個女人。 直到現在, 我都分不清, 是他重要還是老公重要, 更不敢想像, 如果他來找我, 我會不會跟他一起走...」星星一隻手摸著溫熱的咖啡杯邊緣, 一隻手托腮看向窗外, 此時此刻, 她內心有兩個男人, 一粒飯黏子, 一顆朱砂痣。

我相信大部分都能明白這種感覺, 就像一起扛過槍的戰友, 曾經無比信任對方, 曾經把彼此放在心尖上。 可後來,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也不知道是走錯了哪一步, 最終漸行漸遠。

直到後來有了各自的愛人、家庭和孩子, 再也回不去了, 又可惜, 又難過, 又不知所措。

星星說, 很多人都認為男人這一輩子內心深處永遠藏著一個初戀, 後來他找的每一任女友, 也都會有初戀的影子, 初戀由於過於美好, 在他們心裡演變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 可女人又何嘗不是如此。 星星後來談過幾次戀愛, 但每一次戀愛的對象, 幾乎都有初戀的影子, 包括現在的老公, 他說話的樣子跟初戀好像好像。 雖然這對於老公來說很殘忍, 但星星自己卻不能否認這個事實, 實際上, 她的心裡的確是住了兩個人, 一個在身邊, 一個在遠方。

當然, 初戀並不是完全美好的, 有吵架、打架、喝酒、墮胎, 現在回想起來, 當年那個人不是罪帥的,

不是最優秀的, 可陪伴是真真切切的, 吻是真的, 肌膚相親也是真的, 第一次付出, 也是真的, 愛同樣是真摯的, 熱烈的, 這種純真的愛, 足以讓所有不好的回憶消失, 也足以放大所有開心的記憶。

小藝結婚1年

「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同時傳來老公和初戀出車禍的消息時,

我選擇了初戀。 我騙我自己, 老公天天都能看到, 老公只不過是擦傷, 老公愛我不會介意我沒有第一時間到, 可我自己騙不了我自己, 其實就是還沒完全忘掉。 」小藝能說出這些話, 我很佩服她敢於直面自己的內心。

小藝的感情經歷很特別, 她跟初戀處了8年, 8年後本是結婚的日子, 可因為父母的原因, 新郎臨時換了人。 沒有跟初戀結婚, 是小藝這輩子最大的遺憾, 或者說, 婚後一年的時間, 不足以讓她忘了那個在一起八年的人。 所以, 在得知兩個人出車禍的時候, 她內心是傾向於初戀的。

女人也很現實和執著, 心裡愛著誰一目了然。 8年, 很多夫妻的婚姻都沒維持到8年, 從懵懂到第一次親密接觸再到把彼此揉進生命裡, 足以難捨難分。儘管,8年的互相「折騰」早已消磨了當初的激情,可在生死面前,孰輕孰重小藝分的很清楚。

嵐嵐結婚5年

5年時間,能忘掉初戀嗎?嵐嵐結婚五年,沒有完全忘掉。沒有忘掉的原因,不是愛太深,也不是情之切,而是因為那五年的折騰,放在誰身上,都是一個傷疤,不能看,不能碰,卻始終在心裡不肯走。

跟前任談戀愛的那5年,是嵐嵐最難熬的5年。第一年,甜甜蜜蜜,吃飯、看電影、逛街,所有小情侶能做的,他們都嘗試過,大部分小情侶羞于做的,比如去汽車影院做壞事,他們也做過。第二年,他們開始吵架,吵架的原因可以因為一句話,也可以因為一樣東西,總之,一言不合就吵架。第三年,吵架開始上升到動手。第四年,分手的時候嵐嵐懷了孕,選擇流產後,男友無微不至的照顧,讓嵐嵐心軟,兩個人重歸於好,在一起磕磕絆絆過了個年。第五年,嵐嵐又意外懷孕,醫生說如果打掉,以後懷孕會很難,可孩子的爸爸,沒有絲毫憐惜的堅決不要。

嵐嵐說了分手,孩子也留下了。她要自己撫養。五年的「折騰」,讓那個人渣成為了嵐嵐心中永遠的痛。而同時,嵐嵐心中最「不舍」的,是這個男人留給她的孩子。只要看到孩子,就會想起那個人,只要想起那個人,嵐嵐就越發珍惜現在的生活,老公雖然不是她心中最不舍的人,可卻是她最愛的人。

人的感情很難琢磨清楚,你嫁的人可能不是你最不舍的人,你內心印記最深的,或許也不是最愛的老公。可這沒關係,我們只要認準一個原則:保護愛我們的,保護我們愛的。

有人說:大部分人會珍惜我們用盡全力追逐的人,而不在乎不遠萬里來陪在我們身邊的人,可我要說:千萬不要這樣傷人傷己,愛是相互的,你愛我,我會在乎你,你不愛我,我何必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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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難捨難分。儘管,8年的互相「折騰」早已消磨了當初的激情,可在生死面前,孰輕孰重小藝分的很清楚。

嵐嵐結婚5年

5年時間,能忘掉初戀嗎?嵐嵐結婚五年,沒有完全忘掉。沒有忘掉的原因,不是愛太深,也不是情之切,而是因為那五年的折騰,放在誰身上,都是一個傷疤,不能看,不能碰,卻始終在心裡不肯走。

跟前任談戀愛的那5年,是嵐嵐最難熬的5年。第一年,甜甜蜜蜜,吃飯、看電影、逛街,所有小情侶能做的,他們都嘗試過,大部分小情侶羞于做的,比如去汽車影院做壞事,他們也做過。第二年,他們開始吵架,吵架的原因可以因為一句話,也可以因為一樣東西,總之,一言不合就吵架。第三年,吵架開始上升到動手。第四年,分手的時候嵐嵐懷了孕,選擇流產後,男友無微不至的照顧,讓嵐嵐心軟,兩個人重歸於好,在一起磕磕絆絆過了個年。第五年,嵐嵐又意外懷孕,醫生說如果打掉,以後懷孕會很難,可孩子的爸爸,沒有絲毫憐惜的堅決不要。

嵐嵐說了分手,孩子也留下了。她要自己撫養。五年的「折騰」,讓那個人渣成為了嵐嵐心中永遠的痛。而同時,嵐嵐心中最「不舍」的,是這個男人留給她的孩子。只要看到孩子,就會想起那個人,只要想起那個人,嵐嵐就越發珍惜現在的生活,老公雖然不是她心中最不舍的人,可卻是她最愛的人。

人的感情很難琢磨清楚,你嫁的人可能不是你最不舍的人,你內心印記最深的,或許也不是最愛的老公。可這沒關係,我們只要認準一個原則:保護愛我們的,保護我們愛的。

有人說:大部分人會珍惜我們用盡全力追逐的人,而不在乎不遠萬里來陪在我們身邊的人,可我要說:千萬不要這樣傷人傷己,愛是相互的,你愛我,我會在乎你,你不愛我,我何必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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