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師傅從來沒有辦過信用卡, 但是在前幾天的時候突然就接到了銀行的電話, 說他需要去銀行還款。 這讓何師傅瞬間傻掉了, 自己從來都沒有借債或者超前消費的習慣,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他趕緊聯繫警方, 一起去了銀行。
到了銀行一查詢, 發現自己的欠款單一共有6張, 而且前前後後消費了不少錢, 其中有些錢是16年消費的。 每次消費完之後又還了一部分, 然後又繼續消費, 前前後後冒用了何師傅的身份長達4年!
後來何師傅找到了銀行的負責人, 對方拿出了相關的數據, 說這信用卡是何師傅本人辦理的。 但是何師傅從來沒有辦理過啊!銀行的負責人又強調「這個必須要本人攜帶證件, 或者是他們上門服務的時候, 本人出示證件才能辦理的」。
最後銀行火速調查才發現, 領卡人不是何師傅本人, 是一個叫周某某的人攜帶何師傅的身份證來領取的。 具體為什麼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們也不清楚, 銀行的經理甚至還告訴何師傅, 責任不在銀行方面, 讓警方介入調查就好, 從頭到尾態度都非常高傲。
小編認為, 銀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畢竟已經明確說過了, 辦理信用卡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才能辦理, 你們這屬於監管不力了。 何師傅明明沒有自己辦過信用卡, 卻被別人通過其他的管道辦了。 本人都沒有來到現場的情況下就完成了手續, 這難道不是銀行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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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廣大民眾對銀行的種種霸王條款早已是怨聲載道, 像何師傅這樣的受害者也不止一位。 例如絕大部分銀行都有這麼一條規定「錢款當面點清, 離櫃概不負責」。 假如銀行工作人員提供的鈔票數額有誤, 甚至向客戶提供了假鈔。 如果客戶當面發現了還好辦, 假如當時沒在意事後才發現, 那銀行是一概不負責的,
但如果銀行工作人員多給了客戶錢, 那無論過去了多久, 銀行都會想法設法的找客戶把錢要回來。 客戶稍有不配合, 銀行就會訴諸法律告的你傾家蕩產, 簡直是「吃人不吐骨頭!」。 這個時候銀行方面就把他們自己說過的「離櫃概不負責」忘記了。 只享受權利, 不履行義務, 這就是銀行的嘴臉!
銀行的客戶協議裡總有這麼一句話「因天災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銀行方面不承擔責任」。 很多民眾被銀行的ATM機吞了鈔票或者銀行卡, 想要讓銀行方面賠償損失。 銀行就會告知你:機器故障屬於「不可抗力」, 吞了就吞了, 認倒楣吧!錢是不會還你滴!但也有很多時候, ATM機故障會多吐鈔票出來, 假如顧客拿了這部分多出來的錢, 銀行一定會兇相畢露的控告你。這個時候銀行就不覺得ATM故障屬於不可抗力了,只會覺得客戶多拿錢是「主觀惡意」,而且「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也不管用了!
說到底,還是因為銀行屬於壟斷行業,就只有政府批準的那麼幾家。民眾別無選擇,不想存也得存!即使面對霸王條款也只能忍氣吞聲。唉,希望有關部門早點整治銀行業的亂象吧!
銀行一定會兇相畢露的控告你。這個時候銀行就不覺得ATM故障屬於不可抗力了,只會覺得客戶多拿錢是「主觀惡意」,而且「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也不管用了!說到底,還是因為銀行屬於壟斷行業,就只有政府批準的那麼幾家。民眾別無選擇,不想存也得存!即使面對霸王條款也只能忍氣吞聲。唉,希望有關部門早點整治銀行業的亂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