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抱怨, 自己收到停車費催繳單, 竟然是5年前的停車費, 催繳單位還回答, 繳停車費的收據得保存20年, 讓他一整個傻眼。
這名網友抱怨:最近突然收到停車費催繳通知, 停車時間是5年多前, 但車子早已賣掉, 他打電話到催繳單位詢問, 對方竟然回應:必須拿出當時的繳費收據, 否則還是得繳費, 而且收據得保存20年。 他氣憤質疑:交通部缺錢都用這個方式嗎?
網友質疑, 車輛買賣過戶時必須繳清所有規費跟罰單, 如果有規費未繳清, 當下是怎麼進行過戶作業的?而且時間都已經過了5年, 這算不算該單位瀆職?
但隨後有專業網友提醒「車子賣掉, 跟停車費無關!催繳通知通常就是寄到戶籍地, 若無人回應, 主管單位就會重複通知, 可能是因此耽誤時間, 建議他先繳清欠款再去申訴, 否則期限一到又累積罰款, 每2星期罰一次」。
網友也提醒車主們, 一定要去監理站查詢罰款金額;監理站的資料才是真正罰款總金額。 若因搬家住址改變, 也要記得查詢或增設通訊地址, 否則很容易收不到通知。
五年前停車費還被催繳 網友傻眼提呼籲